癌症身故保險金提前給付
保障
通常怎麼保?
癌症患者經評估生命少於六個月,可提前領取部分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投保90天後(癌症等待期)經醫生確診罹患癌症,因為癌症或其導致的併發症,被診斷最多只能再活6個月的情況,可以選擇提前申請領取「癌症身故保險金」。
提前申請身故保險金的金額不一定為全額,有些保單條款會寫只能申請當時「身故保險金」的50%;有些保單條款則是100%給付,但如果是100%給付的話,保險契約給付後即契約終止,之後死亡也不再給錢。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符合第五條約定經診斷罹患癌症或因其併發症,經醫師或醫院診斷判斷其生命不足六個月 時,被保險人可選擇提前領取「癌症身故保險金」。本契約效力自被保險人簽收「癌症身故保險金」 的翌日零時起即告終止,本公司不再負給付任何保險金的責任。 被保險人申請提前給付「癌症身故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癌症醫療診斷書及病理切片檢驗報告。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醫師出具之診斷書及病歷證明。 五、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被保險人申請提前給付「癌症身故保險金」時,本公司基於審核保險金之需要,得徵詢其他醫師之 醫學專業意見,並得經其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因此所生之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人因為癌症或癌症的併發症,經醫師或醫院判斷生命不到六個月時。可選擇申請提前領取「癌症身故保險金」。
要注意保險公司因為審核保險金需要,可以去徵詢其他醫師或專家的意見,以及在被保險人同意下調閱就醫相關資料。但費用會由保險公司負擔。
如果保險公司同意給付,契約也會同步提前終止。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癌症身故保險金提前給付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癌症身故保險金提前給付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癌症身故保險金提前給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