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海外突發疾病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海外住院前後的門診醫療會理賠
當保戶在海外停留期間因突發疾病而住院,在住院前後,因同一疾病原因而接受「門診治療」,可以申請保險金。通常為住院前2週、住院後2週。
給付金額計算方式:「約定金額(如保險金額的0.02%)」X「看診日數(一天不論看幾次都算一日)」,每次門診醫療費有給付上限,如$4,000。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海外停留期間內因突發疾病經醫師診斷必須入住醫院接受診療 時,於其住院診療前二週內或出院後二週內,因同一突發疾病接受門診診療者,本公司依保險金 額的千分之零點二(最高以新臺幣四千元為限)乘以其實際門診次數給付「海外突發疾病住院前 後門診醫療保險金」。但每日以一次為限。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文為例,在海外旅遊時,被保險人因突發疾病住院。住院前後的門診費用,保險公司會理賠。理賠金額以下列兩值取最小值(保險金額X0.02%,$4,000)。每天無論進出多少次,只會理賠一次。
住院前後是指:在住院前的2周內或住院後的2周內。
FAQ常見問題
Q1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通常怎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