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保險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被保險人的嬰兒如有先天性缺損,保險會給付
當被保險人分娩的活產嬰兒在七歲前,被醫生確診罹患「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時,保險公司會按「保險金額」X「特定比例」(如30%)給付保險金。通常只會給付一次。
部分保單的保障對象,是要投保後經過一定期間後生產的嬰兒才生效,如要在投保10個月之後出生的「活產嬰兒」,且被保險人需在一定年齡前(如46歲前)才可列入保障範圍。
「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通常會在保單列表中顯示,包含的缺損舉例如下:
如果嬰兒診斷出來「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時,被保險人已經身故、或完全失能、或嬰兒因該缺損死亡,保險公司依然會理賠。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分娩之「活產嬰兒」,於其七足歲(含)前且於本契約仍有效 時,經「教學醫院」之「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罹患附表四所列之「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 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三十給付「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保險金」。 前項「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保險金」之給付,每一「活產嬰兒」以一次為限。 第一項「活產嬰兒」於七足歲(含)前罹患「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時,若被保險人已身故 或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該「活產嬰兒」未能接受手術治療即因 該「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死亡,本公司仍依第一項負給付「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保險金」 的責任。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當被保險人順利產下的嬰兒,在七歲前被檢測出保險契約所約定「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時,保險公司會按「保險金額」x30%給付保險金。每一胎只能領一次。
當檢測符合「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時,被保險人已經身故,或已完全失能、或嬰兒手術前身故,保險公司依然會給付。
例如,一般被保險人身故後,保單就終止理賠服務。但這張保單有但書,即使當被保險人身故後,在嬰兒7歲前發現患有「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保單仍然會理賠保險金。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保險金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保險金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嬰兒先天性重大缺損保險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