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累積期滿保險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累積期滿可選擇不每年領,而是一次領回累計的帳戶價值
被保險人仍生存時,要保人可以選擇在年金開始給付前,以書面方式申請一次贖回保單帳戶價值,並且在領回後,保單效力即終止。
保單帳戶價值,是根據各投資標的的績效表現總和+未投入投資標的的金額計算而得。如果保險期間有保單借款,在累積期滿時,保險公司會一次清算保單欠款,扣除借款與利息,如最終領取金額=「保單帳戶價值」-「保單借款」-「保單應付利息」。
若保險公司延遲給付,通常會加計利息(如以年利率10%計算)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要保人選擇申請年金累積期滿保單帳戶價值者,本公司將以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日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計算年金累積期滿保單帳戶價值,一次返還予要保人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要保人申請年金累積期滿保單帳戶價值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申請書。 三、要保人的身分證明。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開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要保人選擇一次性領回年金時,保險公司會以資產評價日隔天計算年金累積的保單帳戶價值,並一次給予要保人。保單就會結束契約效力。
保險公司如果延遲繳付(超過15天),需依年利率10%加計利息交付。
例如,受益人應領20萬,但保險公司延遲25天給付(超過15天),則保險公司應給付保險金(20萬+利息548(=20萬*(25-15)/3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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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年金累積期滿保險金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年金累積期滿保險金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年金累積期滿保險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