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慰問金保險
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慰問金保險
保障
通常怎麼保?
因交通意外事故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理賠前往慰問的支出
當車主或他同意使用的駕駛人開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車外第三人死亡或受傷住院超過一定天數(如1-3天),可向保險公司申請慰問金費用,包含:
同一次事故中對同一個被害對象,會有給付的上限。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對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經本公司查証屬實後,對於被保險人所支出之下列費用負理賠之責:
一、該第三人死亡時,前往喪家所支出之身故慰問金。
二、該第三人受傷住院時,前往醫院探視所支出之住院慰問金。
一、該第三人死亡時,前往喪家所支出之身故慰問金。
二、該第三人受傷住院時,前往醫院探視所支出之住院慰問金。
身故慰問金:每一事故每人定額給付新台幣五萬元整。
住院慰問金:被害第三人受傷住院超過一天者,每一事故每人定額給付新台幣壹萬元整。
住院慰問金:被害第三人受傷住院超過一天者,每一事故每人定額給付新台幣壹萬元整。
同一事故支付同一被害第三人「身故慰問金」與「住院慰問金」時,本公司以其合計金額給付之,但最高以每一事故「慰問金保險金額」為限。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人開車發生車禍意外,造成第三人身故或受傷時,保險公司會支付下列費用:
但是同一次事故,支付同一被害第三人「身故慰問金」與「住院慰問金」時,合計最高以「慰問金保險金額」為限。
FAQ常見問題
Q1
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慰問金保險通常怎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