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特定乘客增額責任保險
特定乘客增額責任保險
保障
通常怎麼保?
車上特定乘客車禍導致嚴重特定事故,會加倍理賠乘客保險金
當汽車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導致乘坐中或正在上下車的乘客遭受傷害或死亡時,且當乘客屬於以下情形時,乘客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會加一倍:
一、增額甲型:
二、增額乙型:
不保事項: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給付項目原文(理賠範圍):
因本保險契約承保事故致乘客符合下列各增額型別一項或一項以上之狀況時,保險單首 頁所載「每一個人」之保險金額自動增加一倍
一、增額甲型: (一)致乘客失能且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所列失能程度第一級至第三 級之ㄧ者。 (二)致乘客死亡且於死亡當時育有未成年子女者。 (三)致乘客死亡,且乘客為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父母、子女或家屬者。 (四)致乘客死亡且意外事故為例假日完整期間發生者。
二、增額乙型: (一)致乘客殘廢且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所列殘廢程度第一級至第三 級之ㄧ者。 (二)致乘客死亡且於死亡當時育有未成年子女者。 要保人於要保時,得針對前項增額型別,擇一約定之。
事故條件:
事故條件:
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之乘客受有 體傷或死亡時,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不保事項:
不保事項 乘客因下列原因所致之傷害或死亡,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汽車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駕駛人或乘客之故意或唆使之行 為所致。 二、被保險汽車因出租予人或作收受報酬載運乘客或貨物等類似行為之使用所致。 三、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 一款至第六款規定情形之一而駕駛被保險汽車。 四、因吸毒、服用安非他命、大麻、海洛因、鴉片或服用、施打其他違禁藥物而駕駛被 保險汽車。 五、駕駛被保險汽車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所致。
六、乘客之故意行為。 七、乘客之毆鬥、自殺或犯罪行為。 八、乘客本身之疾病、失能。 九、因罷工、暴動或民眾騷擾所致者。 十、被保險汽車因供教練開車或參加競賽或為競賽開道或試驗效能或測驗速度所致。 十一、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因受酒類影響駕駛被保險汽車所致。 十二、被保險汽車附掛之其他汽車或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附掛之拖車、全拖車或半 拖車,未經本公司同意附掛者,或非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附掛之拖車、全拖車或半 拖車所致之賠償責任。 前項第十一款所稱受酒類影響係指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 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對於一些符合特定條件的乘客,可以讓乘客責任險的保險金額額外加一倍:特定乘客的分類有以下二種類型:
增額甲型:
增額甲型:
增額甲型:
增額乙型:
例如,當發生車禍時,乘客因意外導致失能,失能等級為第2級時,保險公司會增加理賠金額,變成保險金額X2。
當發生車禍時,乘客因意外導致失能,失能等級為第5級時,保險公司仍以原先主約險得金額進行理賠,仍為保險金額X1。
當發生車禍時,乘客因意外導致失能,失能等級為第5級時,保險公司仍以原先主約險得金額進行理賠,仍為保險金額X1。
有很多除外或不保事項,要特別注意: 例如乘客本身疾病、疾病失能、乘客或駕駛因故意行為、犯罪行為、酒駕行為、戰爭、輻射或放射性污染、從事競賽或表演等等……所致的損害,是不會理賠的。
FAQ常見問題
Q1
特定乘客增額責任保險通常怎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