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車體損失保險金(不明車損)
車體損失保險金(不明車損)
保障
通常怎麼保?
停放車輛遭不明原因損害,可以申請理賠
當被保險汽車,在停放時被「不明」車輛或物體碰撞、刮損或因其他「不明」原因受損(例如被不知何人刮傷汽車,無法找到肇事者或肇事車牌),保險公司會協助理賠修理費用(包含修復工資、材料或零件、配件、材料等費用),最高可以給付到保險金額。
依各家商品不同,有些有自負額的設計。
在投保「車體險」後可以加保這個項目,適用於「乙/丙式車體險」,「甲式車體險」本身就有包含此保障。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給付項目原文(理賠範圍):
被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滅失時,本 公司賠償範圍為修復費用(包括修復工資、材料或裝 配零件、配件及訂購零件、配件、材料等所需之費用),且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金額為限,對被保 險人負賠償之責。
事故條件:
被保險汽車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停放中遭不 明車輛或物體碰撞、刮損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之毀損 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但最高以本保 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前項所稱「不明」係指被保險人無法提供造成被保 險汽車毀損滅失之對造或車牌資料。
不保事項:
有下列事項所致之被保險汽車毀損滅失,本公司不負 賠償之責: 一、因敵人侵略、外敵行為、戰爭或類似戰爭之行為 (不論宣戰與否)、叛亂、內戰、軍事演習或政府 機關之徵用、充公、沒收、扣押或破壞所致。 二、因核子反應、核子能輻射或放射性污染所致。 三、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汽車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 或駕駛人之故意或唆使之行為所致。 四、被保險汽車因出租予人或作收受報酬載運乘客或 貨物等類似行為之使用所致。 五、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 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 規定情形之一而駕駛被保險汽車。 六、因吸毒、服用安非他命、大麻、海洛因、鴉片或 服用、施打其他違禁藥物而駕駛被保險汽車。 七、駕駛被保險汽車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 為所致。 八、因罷工、暴動或民眾騷擾所致。 九、被保險汽車因作為教練車使用或參加競賽或為競 賽開道或試驗效能或測驗速度所致。 十、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因受酒類影響駕駛被保險汽車 所致。前述所稱受酒類影響係指飲用酒類或其他 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 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十一、被保險人因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所致之附帶 損失,包括貶值及不能使用之損失。 十二、因腐蝕、銹垢或自然耗損之毀損。 十三、非因外來意外事故直接所致機件損壞或電器及 機械之故障。 十四、因底盤觸撞所致漏油、漏水所衍生之毀損滅失。
十五、置存於被保險汽車內之衣物、用品、工具、未 固定裝置於車上之零件或配件之毀損滅失。 十六、輪胎、備胎 (包括內胎、外胎、鋼圈及輪帽) 單 獨毀損或受第三人之惡意破壞所致之毀損滅 失。 十七、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 十八、在出租予人或有償載運乘客或貨物、出售、附 條件買賣、出質、留置權等債務關係存續期間 所發生之毀損滅失。 十九、因颱風、龍捲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 因雨積水或土石流所致之毀損滅失被保險汽車發生承保之危險事故後肇事逃逸者或肇 事逃逸過程發生承保之危險事故者,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自負額金額:
被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所致之毀損滅 失時,對於每一次損失,被保險人應負擔損失金額乘 以「自負額比率」。 前項所稱「自負額比率」,係指由要保人與本公司約 定於要保書上並載明於保險契約上之比率。 被保險汽車發生第一項之毀損滅失,可完全歸責於確 定之第三人者,本公司於取得代位權後,被保險人無 須負擔自負額。
被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滅失時,本 公司賠償範圍為修復費用(包括修復工資、材料或裝 配零件、配件及訂購零件、配件、材料等所需之費用),且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金額為限,對被保 險人負賠償之責。
事故條件:
被保險汽車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停放中遭不 明車輛或物體碰撞、刮損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之毀損 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但最高以本保 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前項所稱「不明」係指被保險人無法提供造成被保 險汽車毀損滅失之對造或車牌資料。
不保事項:
有下列事項所致之被保險汽車毀損滅失,本公司不負 賠償之責: 一、因敵人侵略、外敵行為、戰爭或類似戰爭之行為 (不論宣戰與否)、叛亂、內戰、軍事演習或政府 機關之徵用、充公、沒收、扣押或破壞所致。 二、因核子反應、核子能輻射或放射性污染所致。 三、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汽車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 或駕駛人之故意或唆使之行為所致。 四、被保險汽車因出租予人或作收受報酬載運乘客或 貨物等類似行為之使用所致。 五、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 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 規定情形之一而駕駛被保險汽車。 六、因吸毒、服用安非他命、大麻、海洛因、鴉片或 服用、施打其他違禁藥物而駕駛被保險汽車。 七、駕駛被保險汽車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 為所致。 八、因罷工、暴動或民眾騷擾所致。 九、被保險汽車因作為教練車使用或參加競賽或為競 賽開道或試驗效能或測驗速度所致。 十、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因受酒類影響駕駛被保險汽車 所致。前述所稱受酒類影響係指飲用酒類或其他 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 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十一、被保險人因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所致之附帶 損失,包括貶值及不能使用之損失。 十二、因腐蝕、銹垢或自然耗損之毀損。 十三、非因外來意外事故直接所致機件損壞或電器及 機械之故障。 十四、因底盤觸撞所致漏油、漏水所衍生之毀損滅失。
十五、置存於被保險汽車內之衣物、用品、工具、未 固定裝置於車上之零件或配件之毀損滅失。 十六、輪胎、備胎 (包括內胎、外胎、鋼圈及輪帽) 單 獨毀損或受第三人之惡意破壞所致之毀損滅 失。 十七、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 十八、在出租予人或有償載運乘客或貨物、出售、附 條件買賣、出質、留置權等債務關係存續期間 所發生之毀損滅失。 十九、因颱風、龍捲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 因雨積水或土石流所致之毀損滅失被保險汽車發生承保之危險事故後肇事逃逸者或肇 事逃逸過程發生承保之危險事故者,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自負額金額:
被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所致之毀損滅 失時,對於每一次損失,被保險人應負擔損失金額乘 以「自負額比率」。 前項所稱「自負額比率」,係指由要保人與本公司約 定於要保書上並載明於保險契約上之比率。 被保險汽車發生第一項之毀損滅失,可完全歸責於確 定之第三人者,本公司於取得代位權後,被保險人無 須負擔自負額。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汽車停放時,被不明車輛或物體碰撞刮損,或是其他不明原因所產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會負賠償之責。所謂「不明」契約上是指被保險人無法提供肇事車輛的車牌資料。
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內,會賠償修復費用(包括修復工資、材料或裝 配零件、配件及訂購零件、配件、材料等所需之費用)。
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內,會賠償修復費用(包括修復工資、材料或裝 配零件、配件及訂購零件、配件、材料等所需之費用)。
但是有很多除外不保事項,要特別注意:
例如因戰爭、政府機關破壞、輻射或放射性污染、颱風、地震、海嘯、故意行為、營業行為、違法駕駛、吸毒、從事犯罪、酒駕、參加競賽、自然耗損、漏油等等….所致的損壞。
為了控制損失,被保險人還要負擔自負額。但是如果被保險人完全無肇事責任,保險公司在取得代位求償權後,被保險人可以沒有自負額。
例如因戰爭、政府機關破壞、輻射或放射性污染、颱風、地震、海嘯、故意行為、營業行為、違法駕駛、吸毒、從事犯罪、酒駕、參加競賽、自然耗損、漏油等等….所致的損壞。
為了控制損失,被保險人還要負擔自負額。但是如果被保險人完全無肇事責任,保險公司在取得代位求償權後,被保險人可以沒有自負額。
FAQ常見問題
Q1
車體損失保險金(不明車損)通常怎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