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暴力犯罪意外失能增額保險金
暴力犯罪意外失能增額保險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保障因遇到搶劫、蓄意傷害等暴力犯罪所致的失能
因遭受暴力犯罪的意外事故,導致失能,保險公司除依約定給付意外保險金外,還會增額理賠「暴力犯罪意外保險金」。
暴力犯罪是指殺人(不包括過失致死)、傷害(不包括過失傷害)、強制性交、恐嚇、強盜、搶奪、劫機與綁架等犯罪行為,並包括前述犯罪未遂行為。
所以如果是發生車禍導致受傷,而對方並非蓄意,屬於被排除理賠的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
所以如果是發生車禍導致受傷,而對方並非蓄意,屬於被排除理賠的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
給付方式:
「保險金額」X「失能等級給付比例」(比如1級失能乘以100%、11級失能乘以5%)X「特定比例」(保險公司對特定意外的增額,如0.5倍,應以條款為準)。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暴力犯罪意外事故,自暴力犯罪意外事故發生日起 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三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除給付「意外事故失能保險金」外,另按本 契約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為準,依附表三所列比例計算,給付「暴力犯罪意外事 故失能保險金」。 前項情形如被保險人自暴力犯罪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失能,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 險人之失能與該暴力犯罪意外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本公司仍依前項規定給付「暴力犯罪意外事故失 能保險金」,不受前項一百八十日之限制。 被保險人因同一暴力犯罪意外事故致成附表三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本公司給付各該項「暴力犯 罪意外事故失能保險金」之和,最高以本契約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為限。但不同 失能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暴力犯罪意外事故失能保險金」;若失能項目所屬失能 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暴力犯罪意外事故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次暴力犯罪意外事故所致之失能,如合併以前(含本契約訂立前)的失能,可領附表三 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暴力犯罪意外事故失能保險金」者,本公司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暴力犯罪意外 事故失能保險金」,但以前的失能,視同已給付「暴力犯罪意外事故失能保險金」,應扣除之。 前項情形,若被保險人扣除以前的失能後得領取之保險金低於單獨請領之金額者,不適用合併之約定。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不同暴力犯罪意外事故申領「暴力犯罪意外事故失能保險金」時,本 公司累計給付金額最高以本契約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為限。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人因他人暴力犯罪的意外,導致180天內失能,除了給付「一般意外失能保險金」外,另會多給付保險金額的50%乘以「失能等級給付比例」作為「暴力犯罪意外失能保險金」。
保單條款常註明要是在意外事故發生的180天內導致的死亡或失能,這是為了要簡化意外事故的認定,亦即在事故發生的180天內都視作與該次意外有因果關係,減輕受益人證明義務的負擔。但並不是超過180天就一定不理賠,只要受益人能提出與該次事故有因果關係的證明,保險公司一樣會理賠。
FAQ常見問題
Q1
暴力犯罪意外失能增額保險金通常怎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