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人壽
全心關懷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FCP)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重度癌症一次給付
初次罹患癌症(重度)保險金
- 第一保單年度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給付。
- 第二保單年度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給付。
- 第三保單年度(含)以後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四十給付。
重度癌症多次給付
罹患癌症生活扶助保險金
第三保單年度(含)後初次罹患「癌症(重度)」者,每屆保單週年日時,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給付「罹患癌症生活扶助保險金」
輕度癌症
初次罹患癌症(初期、輕度)保險金
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給付
保費豁免
豁免保險費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且於繳費期間內,經診斷確定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三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或於第三保單年度(含)以後初次罹患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癌症(重度)」時,要保人應檢具被保險人的癌症診斷證明文件或失能診斷書向本公司申請免繳本附約未到期之各期保險費,本公司亦應同時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退還予要保人,本附約繼續有效。
-備註-
註1:癌症(初期):(1)原位癌或零期癌;(2)第一期惡性類癌;(3)第二期(含)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癌症(輕度):(1)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按Rai氏的分期系統);(2)10公分(含)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3)第一期前列腺癌;(4)第一期膀胱乳頭狀癌;(5)甲狀腺微乳頭狀癌(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1公分(含)以下之乳頭狀癌);(6)邊緣性卵巢癌;(7) 第一期黑色素瘤;(8)第一期乳癌;(9)第一期子宮頸癌;(10)第一期大腸直腸癌。
註2:癌症(重度):係指罹患「癌症(初期、輕度)」以外之癌症。
註2:癌症(重度):係指罹患「癌症(初期、輕度)」以外之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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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