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金庫人壽
新超優退保險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身故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於第1~2保單年度身故者,按累積已繳保險費給付。自第3保單年度(含)起身故者,按下列三者取其大給付:
(一)保險金額。
(二)累積已繳保險費。
(三)身故當年度末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一)保險金額。
(二)累積已繳保險費。
(三)身故當年度末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完全失能
完全失能保險金
於第1~2保單年度完全失能者,按累積已繳保險費給付。自第3保單年度(含)起完全失能者,按下列三者取其大給付:
(一)保險金額。
(二)累積已繳保險費。
(三)完全失能當年度末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兩項以上失能,給付一項。給付後契約終止。
(一)保險金額。
(二)累積已繳保險費。
(三)完全失能當年度末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兩項以上失能,給付一項。給付後契約終止。
期滿領回
滿期保險金
保險金額的一點一倍
保費豁免
豁免保險費
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二所列二至六級失能程度之一,且至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本公司自失能診斷確定日之翌日起,豁免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至繳費期間屆滿前之各期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但不退還當期已繳保險費之未到期保險費。
意外失能分期金
生活扶助保險金
每月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一
交通意外
大眾運輸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因「搭乘陸上、水上或空中公共交通工具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合作金庫人壽除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外,另按下列約定項目之金額給付大眾運輸身故保險金:
(1)搭乘「空中公共交通工具」:另按保險金額×三倍給付。
(2)搭乘「水上公共交通工具」:另按保險金額×二倍給付。
(3)搭乘「陸上公共交通工具」: 另按保險金額×一倍給付。
(1)搭乘「空中公共交通工具」:另按保險金額×三倍給付。
(2)搭乘「水上公共交通工具」:另按保險金額×二倍給付。
(3)搭乘「陸上公共交通工具」: 另按保險金額×一倍給付。
燒燙傷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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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