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金庫人壽
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乙型)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重度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保險金
符合第二條第六項所定義之重大疾病者(第一、四、五、六等款所列輕度者除外),本公司依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但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含續保契約)已給付之「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應扣除之。
輕度重大疾病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符合第二條第六項所定義之重大疾病中第一、四、五、六等款所列輕度者,本公司依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給付「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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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