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保終身健康保險(BDDNLB1)(限特定通路銷售)
精選
- 特定傷病照護保險金,保證給付10年
- 罹患特定傷病屆滿10年後仍生存,再給付保額120倍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特定傷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致成第二條約定「特定傷病」,且至「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當時之保險金額的二十倍給付「特定傷病保險金」。
特定傷病照護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致成第二條約定「特定傷病」,且至「診斷確定日」及以後每年之相當日仍生存者(無相當日者為該月之末日),本公司每年按當時之保險金額的十二倍給付「特定傷病照護保險金」,保證總共給付十次。
豁免保險費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致成第二條約定「特定傷病」,且至「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要保人得檢具被保險人的診斷證明書及相關檢驗報告、申請書及保險單或其謄本,向本公司申請免繳本契約爾後各期的保險費,本公司將自被保險人「診斷確定日」之翌日起,豁免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以後各到期日應繳付之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但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其他
安康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九十九歲之保單年度末之前,經醫師診斷確定致成第二條約定「特定傷病」,於「診斷確定日」屆滿十年後之相當日仍生存者(無相當日者為該月之末日),本公司按當時之保險金額的一百二十倍給付「安康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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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