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台灣人壽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Y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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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YCA)

精選
  • •保證續保至80歲
  • •提供8項癌症療程相關給付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癌症手術
癌症手術
癌症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住院:40,000
癌症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門診:4,000
癌症住院
癌症住院
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
2,000/日
癌症長期住院病房保險金
2,000/日
癌症療養保險金
2,000/日
癌症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
1,000/次(每日限1次)
化療放療
化療放療
癌症放射線或化學治療保險金
2,000/日
特定癌症醫療
特定癌症醫療
癌症骨髓移植手術保險金
100,000/終身限1次
癌症乳房重建手術保險金
40,000/每側終身限1次
-備註-
  •  
    註2:以治療癌症為直接原因而住院診療時,於其住院診療前一週內及出院後一週內,以治療癌症為直接原因且因同一癌症需接受門診診療者;倘被保险人於住院期間接受癌症住院手術治療者,出院門診給付期間延長為二週內。
  •  
    註3:以治療癌症為直接原因,經醫師診斷必須住院或門診接受癌症病灶全部切除手術時給付。但骨髓移植或乳房重建手術,依保單條款第15、16條約定給付;經雷射刀、光子刀、加碼刀、諾力刀、電腦刀、X光刀、海扶刀等相關治療方式,以使惡性腫瘤縮小,而並非經由癌症病灶全部切除手術者,均列為癌症放射線治療。
  •  
    註4:接受化學治療,每次領取口服化學物,不論領取幾天份之藥物量,僅以一日計算。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保險公司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FAQ常見問題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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