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人壽
吉旺傳家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IBD)
精選
- 第6年起保障約為總保費2倍,第8年末保價>總繳保費
- 特定意外傷害身故,給付總保額10%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身故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保單年度 1~5
一、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單當年度末之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上當時保險年齡對應之給付比率所得之數額。
保單年度 6~
一、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總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乘以本保險標準體保險費費率後所得之躉繳保險費之總額。
二、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單當年度末之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上當時保險年齡對應之給付比率所得之數額。
三、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完全失能
完全失能保險金
保單年度 1~5
一、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單當年度末之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上當時保險年齡對應之給付比率所得之數額。
保單年度 6~
一、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總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乘以本保險標準體保險費費率後所得之躉繳保險費之總額。
二、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單當年度末之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上當時保險年齡對應之給付比率所得之數額。
三、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期滿領回
祝壽保險金
按下列二者之最大值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保險年齡屆滿110歲時之總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乘以本保險標準體保險費費率後所得之躉繳保險費之總額。
二、保險年齡屆滿110歲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一、保險年齡屆滿110歲時之總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乘以本保險標準體保險費費率後所得之躉繳保險費之總額。
二、保險年齡屆滿110歲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增值回饋
增值回饋分享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屆滿一保單年度仍生存且未致成條款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富邦人壽按各該保單年度始日當月之宣告利率減去本契約預定利率(1%)之差值(宣告利率若低於本契約之預定利率,則以本契約之預定利率為準),乘以同年度期末總保單價值準備金後所得之數值為增值回饋分享金。
交通意外
特定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除依條款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外,另按身故時之總保險金額之0.1倍給付特定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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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