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鑫如意終身保險(MAJIPB)
精選
- 意外身故/失能,交通等特定意外2倍給付
- 提供骨折、食物中毒、重大燒燙傷保障
- 第25年給付生存金:保額50%
更多說明
- 這是一張「終身意外險」,提供意外身故、失能、傷害醫療保障。特定意外2倍 (與一般意外擇優給付),包含交通、公共建築物火災、天災、電梯意外。
- 意外醫療包含意外骨折、食物中毒、重大燒燙傷。重大燒燙傷為定額理賠35%,不需要再依程度乘以比例。
- 此類商品通常有還本設計,比如這張在1~25年提供身故保本,在第25年時將給付保額50%的生存金,給付後保單持續有效。
- 本商品職業第1~4可承保,不會因職業加費。繳費期間若發生2-6級意外失能、重大燒燙傷,將豁免後續保費。
- 這是一張主約,可以單獨投保,也可以附加附約。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意外身故保險金
意外失能保險金
電梯意外事故身故保險金
公共建築物火災意外身故保險金
電梯意外失能保險金
公共建築物火災意外失能保險金
陸上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
水上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
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
陸上交通意外失能保險金
水上交通意外失能保險金
航空意外失能保險金
天然災害意外身故保險金
天然災害意外失能保險金
意外骨折保險金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
食物中毒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第1~25保單年度)
生存保險金(第25保單年度)
-備註-
- 註1: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非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時,另退還傷害險部分解約金予要保人。
- 註2: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意外身故保險金、天然災害意外身故保險金、電梯意外身故保險金、公共建築物火災意外身故保險金、陸上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水上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及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前述喪葬費用保險金依保單條款第十四條第四項及第五項約定辦理。
- 註3:若被保險人遭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或食物中毒時之保險年齡超過七十五歲,則無意外骨折保險金或食物中毒保險金之適用。
- 註4:保單條款附表三骨折別表內所載給付比例僅適用於骨骼完全折斷之情形。如係不完全骨折,其給付比例為完全骨折的二分之一;如係骨骼龜裂者其給付比例為完全骨折的四分之一。
- 註5:如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有二處以上骨折時,給付一項較高比例之意外骨折保險金。
- 註6:被保險人因同一事故致成食物中毒,而重覆住院者,給付以一次為限。
- 註7:被保險人於第二十五保單年度屆滿時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
- 註8:上述情形經同意豁免保險費後,保單條款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即不適用,且非經被保險人同意,要保人不得終止本契約。
- 註9:上述給付項目之保險給付的限制詳保單條款第三十四條約定辦理。
- 註10: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一百歲之保單週年日,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保險公司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