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人壽
重大疾病定期保險(TDDA)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重度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初次罹患條款定義之重大疾病(重度)者,本公司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給付金額為保險金額與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未到期保險費之和。
輕度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關懷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初次罹患條款定義之重大
疾病(輕度)者,本公司給付「重大疾病關懷保險金」,給付金額為保
險金額的10%。
疾病(輕度)者,本公司給付「重大疾病關懷保險金」,給付金額為保
險金額的10%。
身故
身故保險金
給付金額為已經過期間之年繳保費總額的110%,與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未到期保險費之和。
喪葬費用保險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
完全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有附表所列完全失能情事之一(以下簡稱
完全失能)者,本公司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給付金額為已經過期
間之年繳保費總額的110%,與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未到期保險
費之和。
完全失能)者,本公司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給付金額為已經過期
間之年繳保費總額的110%,與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未到期保險
費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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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