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人壽
新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109)(NCRB)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重度癌症一次給付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確定初次罹患癌症(初期)時給付:每一投保單位10,000 元
確定初次罹患癌症(輕度)時給付:每一投保單位30,000 元
確定初次罹患癌症(重度)時給付:每一投保單位150,000 元
確定初次罹患癌症(輕度)時給付:每一投保單位30,000 元
確定初次罹患癌症(重度)時給付:每一投保單位150,000 元
癌症手術
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
因癌症為直接原因:每一投保單位 20,000元
因癌症或癌症所引起的併發症為直接原因:每一投保單位 5,000元
因癌症或癌症所引起的併發症為直接原因:每一投保單位 5,000元
癌症住院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每一投保單位2,000元/日
癌症出院療養保險金
每一投保單位500元/日
化療放療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每一投保單位500元/日
癌症門診放射線醫療保險金
每一投保單位1,000元/日
癌症門診化學醫療保險金
每一投保單位1,000元/日
標靶治療
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
每一投保單位150,000元
特定癌症醫療
癌症骨髓移植手術保險金
每一投保單位200,000元
癌症義乳重建手術保險金
每一投保單位30,000元
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
每一投保單位50,000元
癌症義齒裝設保險金
每一投保單位20,000元
-備註-
- 本附約無身故給付。
- 被保險人所申領支各項保險金,每一投保單位累計給付總額達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時,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 註1:癌症(初期):1.原位癌或零期癌。 2.第一期惡性類癌。 3.第二期(含)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癌症(輕度):1.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按Rai氏的分期系統)。 2.10公分(含)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3.第一期前列腺癌。4.第一期膀胱乳頭狀癌。 5.甲狀腺微乳頭狀癌(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1公分(含)以下之乳頭狀癌)。 6.邊緣性卵巢癌。7.第一期黑色素瘤。 8.第一期乳癌。 9.第一期子宮頸癌。 10.第一期大腸直腸癌。癌症(重度):癌症(初期)和癌症(輕度)以外之癌症。
- 註2: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不包括骨髓移植手術、義乳重建手術、義肢裝設及義齒裝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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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