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人壽
智富鑫家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FAO)(限特定通路銷售)
躉繳
2年期
躉繳
精選
- 第4年起保障約為總保費3.2倍,第6年末保價>總繳保費
- 保險金可選分期給付,發揮類信託功能
- 保額7萬以上享保費折扣1%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身故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保單年度 1~3
一、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上當時保險年齡對應之給付比率所得之數額。
保單年度 4~
一、年繳保險費總和。
二、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上當時保險年齡對應之給付比率所得之數額。
三、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完全失能
完全失能保險金
保單年度 1~3
一、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上當時保險年齡對應之給付比率所得之數額。
保單年度 4~
一、年繳保險費總和。
二、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上當時保險年齡對應之給付比率所得之數額。
三、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期滿領回
祝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在保險年齡屆滿110歲仍生存者,富邦人壽按下列二者之最大值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年繳保險費總和。
二、保險年齡屆滿110歲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一、年繳保險費總和。
二、保險年齡屆滿110歲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增值回饋
增值回饋分享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屆滿一保單年度仍生存且未致成條款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富邦人壽按各該保單年度始日當月之宣告利率減去本契約預定利率(1.25%)之差值,乘以同年度期末總保單價值準備金後所得之數值為增值回饋分享金,並依下列約定辦理:
- 一、購買增額繳清保險金額:富邦人壽於每一保單週年日將前一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作為躉繳純保險費,計算自該保單週年日當日起生效之增額繳清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屆滿當年之增值回饋分享金將於保險期間屆滿時給付。
- 二、儲存生息:要保人得以書面方式申請,將第7保單年度起之各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按每月之宣告利率,逐月以日單利月複利方式儲存生息至要保人請求時給付,或至本契約終止或應給付各項保險金時一併給付。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55歲者,要保人得以書面向富邦人壽申請,改以每一保單週月日當時總保險金額對應之期末總保單價值準備金,按前述計算增值回饋分享金之方式所得之金額,再除以12後所得之數值,逐月以日單利月複利方式儲存生息至要保人請求時給付,或至本契約終止或應給付各項保險金時一併給付。但若該保單週月日與保單週年日為相同之日者,該保單週月日之增值回饋分享金,則以前一年度期末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值計算。
其他
分期定期保險金
要保人選擇本契約身故保險金或完全失能保險金為分期定期給付者,富邦人壽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及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之每一週年日,依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及條款定義之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將指定保險金換算成每年初應給付之金額,按約定將每期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予受益人。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屆滿時,本契約即行終止。
-備註-
保險給付的限制: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或「祝壽保險金」其中一項保險金者,不再負各項保險金給付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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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