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南山人壽精選傷病定期保險(TED)
南山人壽
南山人壽

精選傷病定期保險(TED)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特定傷病
特定傷病
5%精選傷病保險金
保險年齡未達16歲者
  •  
    保險金額 × 5%
保險年齡16歲(含)以上者
  •  
    保險金額 × 5% × 健康促進係數
10%精選傷病保險金
保險年齡未達16歲者
  •  
    保險金額 × 10%
保險年齡16歲(含)以上者
  •  
    保險金額 × 10% × 健康促進係數
100%精選傷病保險金
保險年齡未達16歲者
  •  
    兩者擇高給付(不扣已領保險金)
    1.保險金額
    2.年繳保險費總和 × 1.06倍
保險年齡16歲(含)以上者
  •  
    兩者擇高給付(不扣已領保險金)
    1.保險金額× 健康促進係數
    2.年繳保險費總和 × 1.06倍× 健康促進係數
保費豁免
保費豁免
二至六級失能豁免保險費
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五所列第二至六級失能程度之一者:診斷確定翌日起
  •  
    豁免本契約當期已繳付之未滿期保險費及以後各到期日應繳付之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
  •  
    本契約當期已繳付之未滿期保險費則按日數比例返還予要保人
期滿領回
期滿領回
滿期保險金
保險年齡未達16歲者
  •  
    兩者擇高給付(不扣已領保險金)
    1.保險金額
    2.年繳保險費總和 × 1.06倍
保險年齡16歲(含)以上者
  •  
    兩者擇高給付(不扣已領保險金)
    1.保險金額× 健康促進係數
    2.年繳保險費總和 × 1.06倍× 健康促進係數
身故
身故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滿15足歲前身故: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
  •  
    滿15足歲後且保險年齡達16歲前身故:給付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
保險年齡16歲(含)以上者
  •  
    兩者擇高給付(不扣已領保險金)
    1.保險金額× 健康促進係數
    2.年繳保險費總和 × 1.06倍× 健康促進係數
完全失能
完全失能
完全失能保險金
  •  
    保險年齡未達16歲前完全失能: 給付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
保險年齡16歲(含)以上者
  •  
    兩者擇高給付(不扣已領保險金)
    1.保險金額× 健康促進係數
    2.年繳保險費總和 × 1.06倍× 健康促進係數
-備註-
  •  
    註:10%精選傷病的認知功能障礙初期和100%精選傷病的認知功能障礙中重度,限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12歲(含)以上者適用。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保險公司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
Copyright © 2024 bobe.ai 版權所有
service@bobe.ai
險種
壽險意外險醫療險癌症險重大傷疾病險長照險儲蓄險
透明 安心
關於我們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