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
愛無限B型防癌照護終身健康保險附約(CE4)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重度癌症一次給付
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且於第一保單年度內,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時,本公司按表定年繳保險費的一點三倍(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乘以保險金額(以千元為單位)後所得之總額給付「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重度癌症多次給付
罹癌照護補助保險金
自第二保單年度起,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十二倍給付「罹癌照護補助保險金」。
每屆滿一年之翌日仍生存,並自該日(不含)往前起算一年內,經診斷確定罹患「侵襲性癌症」者(被保險人於該期間內,無論診斷確定次數一次或多次,均以一次計),本公司於該日按保險金額的十二倍給付「罹癌照護補助保險金」。
每屆滿一年之翌日仍生存,並自該日(不含)往前起算一年內,經診斷確定罹患「侵襲性癌症」者(被保險人於該期間內,無論診斷確定次數一次或多次,均以一次計),本公司於該日按保險金額的十二倍給付「罹癌照護補助保險金」。
癌症定期追蹤檢查保險金
自第二保單年度起,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時,本公司於初次罹患日及每屆滿一年之翌日仍生存者,按保險金額給付「癌症定期追蹤檢查保險金」。
輕度癌症
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時,本公司按表定年繳保險費的一點三倍(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乘以保險金額(以千元為單位)後所得之總額給付「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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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