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
愛無懼防癌保本終身保險(HS5)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重度癌症一次給付
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時,本公司按下列被保險人初次罹患日所屬之保單年度給付「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一).第一保單年度:
(一).第一保單年度:
(二).第二保單年度,以下列二者金額最大者為準:
(三).第三保單年度起,以下列二者金額最大者為準:
特定癌症
初次罹患特定癌症保險金
初次罹患特定癌症時,除依保單契約條款約定給付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保險金外,本公司按下列被保險人初次罹患日所屬之保單年度給付「初次罹患特定癌症保險金」:
(一).第二保單年度: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第三保單年度起: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
(一).第二保單年度: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第三保單年度起: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
輕度癌症
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時,本公司按下列被保險人初次罹患日所屬之保單年度給付「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一).第一保單年度:表定年繳保險費乘以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後所得之總額。
(二).第二保單年度起,以下列二者金額最大者為準:
(一).第一保單年度:表定年繳保險費乘以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後所得之總額。
(二).第二保單年度起,以下列二者金額最大者為準:
期滿領回
滿期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保險年齡到達九十九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表定年繳保險費總和之一點零五六倍(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乘以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後所得之總額,給付「滿期保險金」。
身故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表定年繳保險費總和之一點零五六倍(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乘以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後所得之總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保險年齡達十六歲之保險單週年日前身故者,本公司將改以下列方式處理,不適用前項之約定:
(一).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未滿十五足歲前身故:本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予要保人。
(二).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十五足歲後身故:本公司按所繳保險費給付身故保險金。
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保險年齡達十六歲之保險單週年日前身故者,本公司將改以下列方式處理,不適用前項之約定:
(一).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未滿十五足歲前身故:本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予要保人。
(二).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十五足歲後身故:本公司按所繳保險費給付身故保險金。
完全失能
完全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單契約條款完全失能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後,本公司按表定年繳保險費總和之一點零五六倍(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乘以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後所得之總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保險年齡達十六歲之保險單週年日前致成保單契約條款完全失能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將改按所繳保險費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不適用前項之約定。
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保險年齡達十六歲之保險單週年日前致成保單契約條款完全失能表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將改按所繳保險費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不適用前項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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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