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達人壽
從齒健康全面型定期保險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特定牙齒醫療
固定義齒保險金
第一保單年度內
3,000元/顆
第二保單年度內
7,500元/顆
第三保單年度內
1萬5,000元/顆
3,000元/顆
第二保單年度內
7,500元/顆
第三保單年度內
1萬5,000元/顆
活動義齒保險金
第一保單年度內
3,000元/次
第二保單年度內
7,500元/次
第三保單年度內
1萬5,000元/次
3,000元/次
第二保單年度內
7,500元/次
第三保單年度內
1萬5,000元/次
植牙保險金
第一保單年度內
8,000元/顆
第二保單年度內
2萬元/顆
第三保單年度內
4萬元/顆
8,000元/顆
第二保單年度內
2萬元/顆
第三保單年度內
4萬元/顆
牙冠保險金
5,000元/顆
保費豁免
豁免保險費
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條款約定之「二至六級失能」不須再繳交保費,依然享有原保單的保障與權益。
期滿領回
滿期保險金
給付「所繳保險費總和」×60%
身故
身故保險金
給付「所繳保險費總和」
完全失能
完全失能保險金
給付「所繳保險費總和」
-備註-
- 固定義齒同一保單年度最高理賠三顆為限,活動義齒同一保單年度最高理賠一次為限,植牙同一保單年度最高理賠三顆為限,牙冠同一保單年度最高理賠三顆為限;同一保單年度因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傷害所致裝設牙冠者、接受植牙者、裝設固定義齒者,顆數不在此限。
- 本契約所稱「所繳保險費總和」係指於被保險人身故或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失能程度之一時,依當時之保險金額,按月繳繳費方式所應繳保險費之12倍乘以至當時為止之保單年度計算,不足一年者,以一年計算之;於被保險人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時,依當時之保險金額,按月繳繳費方式所應繳保險費之12倍乘以保險單面頁所載之繳費年期計算。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保險公司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FAQ常見問題
Q1
這個商品提供哪些保障?
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