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運滿滿外幣分紅終身保險(PFI)
10年期
10年期
20年期
保障範圍與給付項目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致成條款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富邦人壽按下表約定給付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上當時保險年齡對應下表之給付比率所得之數額。
三.年繳保險費總和扣除累計已領生存保險金總額後之餘額。
一.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上當時保險年齡對應下表之給付比率所得之數額。
三.年繳保險費總和扣除累計已領生存保險金總額後之餘額。
完全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致成條款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富邦人壽按下表約定給付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上當時保險年齡對應下表之給付比率所得之數額。
三.年繳保險費總和扣除累計已領生存保險金總額後之餘額。
一.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身故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上當時保險年齡對應下表之給付比率所得之數額。
三.年繳保險費總和扣除累計已領生存保險金總額後之餘額。
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保險年齡屆滿110歲以前(不含保險年齡屆滿110歲),每屆滿一保單年度時仍生存且未致成條款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富邦人壽於每屆滿一保單年度時,按下表約定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生存保險金:
- 繳費年期10年者適用
1~9
年繳方式之標準體保險費費率之0.8%乘以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再乘以已經過之保單年度數。
10~
保險金額乘以1.05% - 繳費年期20年者適用
1~19
年繳方式之標準體保險費費率之0.7%乘以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再乘以已經過之保單年度數。
20~
保險金額乘以1.05%
祝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在保險年齡屆滿110歲仍生存者,富邦人壽按下列二者之最大值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保險年齡屆滿110歲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年繳保險費總和扣除累計已領生存保險金總額後之餘額。
一、保險年齡屆滿110歲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年繳保險費總和扣除累計已領生存保險金總額後之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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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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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這個商品大概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