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保險金(實支實付)
保障
通常怎麼保?
接受醫院急診,可依實際急診費用領取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意外或疾病而進行急診治療,保險公司會根據實際支出的急診費用理賠保險金。各保單對於急診的認定有所不同,建議以醫生所開立的急診證明單做為理賠依據。部分保單會明確定義,理賠條件只限於意外;部分則限於疾病;也有兩者皆保障。須依各保單而定。
保險金的計算為:「實際急診費用支出」扣除「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金額」
被保險人如果沒有先透過全民健康保險就醫時,保險公司僅會理賠實際醫療費用的一定比例(如70%)。最高理賠上限為保單約定的限額(如500元)。
部分保單會限縮急診的定義: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本公司對於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至醫院辦理急診所生之費用,給付急診費用保險金, 但同一事故給付總額最高以新臺幣伍佰元為限。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到醫院做急診治療,會依實際支出的急診費用理賠保險金。但一次事故最多以$500為限。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急診保險金(實支實付)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急診保險金(實支實付)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急診保險金(實支實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