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長期住院保險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因罹癌長期住院超過一定天數以上,額外給付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投保90天後(癌症等待期)罹患癌症並且因為要治療癌症而長期住院超過一定天數以上,超過的天數保險公司除了會賠日額外,還會額外對超過的天數理賠保險金。癌症長期住院醫療保險金不影響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給付金額的計算方式:
需注意計算的是超過的日數而不是總住院日數,假設約定的長期住院保險金為超過30天,如果實際住院45天,會理賠超出的15天而不是45天。
給付限制: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符合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約定之情形,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接受住院治療者,本公司按其該次住院接受癌症治療第三十一日起至出院日止之實際住院日數乘以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住院收入補償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癌症住院收入補償保險金」。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人罹癌必須接受住院治療,會以這一次住院第三十一日起到出院日止的實際住院日數,乘上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住院收入補償保險金額」給付「癌症住院收入補償保險金」。
例如因癌症住院60天,而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住院收入補償保險金額」是1000元,所以可以獲得給付為
(60-30)日*1000元=30000元
(60-30)日*1000元=30000元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癌症長期住院保險金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癌症長期住院保險金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癌症長期住院保險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