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價值加值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帳戶價值的加值回饋
保險公司會在固定週期額外給予加值回饋金,投入至被保險人的投資保單帳戶中。有些則限定需滿足一定條件(如被保險人的保單帳戶價值需要達到一定門檻)。目的是鼓勵保戶多繳交保險費。
加值回饋金的計算:
大多商品的給付週期為指定期間內的每一保單週年日,有一些則採每兩年、每三年或每月結算一次。變額壽險的指定期間如第3年起~契約終止、或第5~24年間等,變額年金則是指定年度起~年金開始給付日。
保單帳戶價值門檻,主要可分為兩種:
限制:
少數保單會限制,如果有提領(如提領2次、或提領超過保單帳戶價值的一定比例(如5%))、或保單帳戶價值為零等情形發生,則取消領取加值金資格。
少數保單會限制,如果有提領(如提領2次、或提領超過保單帳戶價值的一定比例(如5%))、或保單帳戶價值為零等情形發生,則取消領取加值金資格。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本公司自第六保險費年度起,每屆保單週年日時,本公司按該日之前十二個保單週月日的費用後保單帳戶價值平均值,乘以百分之零點三後所得之金額給付加值回饋金。惟若第一至第五保險費年度有目標保險費未繳足之情形者,於要保人繳足第一至第五保險費年度之目標保險費後,於下一個保單週年日始給付加值回饋金。 前項所稱費用後保單帳戶價值,係指於保單週月日的保單帳戶價值再扣除保單管理費、保險成本及貨幣帳戶價值後之金額。 第一項加值回饋金將依要保人最新指定之投資標的配置比例(但不包含已關閉、終止或其他原因而無法申購之投資標的),於保單週年日投資配置。 本公司得報主管機關調整加值回饋金比率,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調升,本公司得不予通知。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從第六個保險費年度起,保險公司每年會計算前十二個月平均「費用後保單帳戶價值」X0.3%給付加值回饋金,加入要保人的投資帳戶,增加投資額度,實際依資產評價日的投資標的價值計算。(不包含該投資標的已關閉、終止或無法申購等事項)。
「費用後保單帳戶價值」=保單帳戶價值-保單管理費-保險成本-貨幣帳戶價值
但如果第一到五年沒有繳足保險費,則在第六年也不會給予加值回饋金,直到繳足的隔年開始計算加值回饋金。
當保險公司調整加值回饋金比率時,要在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如果對要保人有利,則不須通知。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保單價值加值金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保單價值加值金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保單價值加值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