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門診保險金(定額)
保障
通常怎麼保?
因意外受傷門診治療,每次給付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意外受傷而到醫院進行門診治療,每次門診保險公司會理賠一筆約定金額的保險金。
如果一天內看了多次門診,大多保單規定只能算一次。
此外總理賠的次數通常有限制,比如保險期間內6-20次。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華南產物個人傷害保險(標準型)(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 加繳保險費後,投保華南產物個人傷害保險(標準型)門診定額醫療給付附加條款(以下簡稱 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就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遭受主保險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 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 司就每次門診按本附加條款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門診定額傷害醫療保險金」。但超過一百 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 在此限。 前項保險金之給付,於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次數以十五次為限。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到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時,每次門診可以申請「門診定額傷害醫療保險金」。這筆保險金可以多次申請,但最多只可申請15次。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意外門診保險金(定額)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意外門診保險金(定額)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意外門診保險金(定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