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理賠回饋保險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一定期間內無理賠紀錄可領取回饋保險金
在保險有效期間內,一定時間未曾發生保險事故而申領保險金,且還生存的保戶,保險公司會回饋已繳保費的特定比例給被保險人。
各保單主要分成兩類無理賠認定:
- 自生效日起每滿幾年(常見5-10年)都未曾理賠,便可領取保險金,如:「基本保額」X「特定比例」(如0.5%-1%)或「年繳應繳保險費總和」X「特定比例」(如1.2%-1.5%)。
- 至身故或達一定歲數(如100歲)都未曾理賠,可一次性領取:「年繳應繳保險費總和」X「特定比例」(如5%-106%,常見為10%)。通常給付後,保單就終止合約。
只要未理賠主要的幾個給付項目(視條款所定)即可視為無理賠。舉例來說:某張醫療保單只要不申請住院診療保險金(即使有使用門診保險金)仍可以視為無理賠。
如果事後發現未達無理賠標準,會請被保險人返還溢領金額。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未曾發生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所約定之保險事故且本附約保險期間屆滿時仍生存者,本公司按「保險費總和」之百分之十給付「無理賠回饋保險金」。本附約續保時,亦同。 本公司依本條約定給付「無理賠回饋保險金」後,如經證實被保險人有不符本條約定之情形時,應將溢領之部分返還予本公司。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當被保險人並沒有請領癌症保險金(癌症初期保險金、癌症輕度保險金、癌症重度保險金),且保單合約滿期時被保險人仍存活時,保險公司會以「保險費總和」的10%給付「無理賠回饋保險金」。如果給付後發現不符條件,會要求退還該筆保險金。
舉例,(當保費總合為5萬)當被保險人在保單有效期間,並未請領癌症保險金,保單結束時,保險公司會將過去所繳的5萬*10%=5000給消費者,作為無理賠回饋金。
如果事後查證,其實保險期間有領取癌症保險金,則被保險人應退還5000給保險公司。
如果事後查證,其實保險期間有領取癌症保險金,則被保險人應退還5000給保險公司。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無理賠回饋保險金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無理賠回饋保險金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無理賠回饋保險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