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燙傷回診保險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燒燙傷患者出院後回診或復健會理賠
因意外傷害事故遭受燒燙傷,被保險人經住院治療後出院者,在出院後一定期間(如半年、一年)內,因前次燒燙傷原因至醫院或診所接受門診或復健治療,保險公司會理賠「燒燙傷回診保險金」。
給付保險金的計算方式會根據不同保單而有不同計算方法:
一天內跑了好幾個門診或復健,只會算回診一次。並且有限制給付次數上限,例如一年內最多可給付20次。
給付限制: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台壽保產物(新)個人傷害保險(以下簡稱 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投保台壽保產物燒燙傷回診保險金附加 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 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重大燒燙傷之傷害,經醫院住院治療 後出院者,於出院後一年內因前次重大燒燙傷之原因至醫院或診所接受 門診且復健治療時,本公司將以約定投保金額,再乘以實際門診且復健 次數給付燒燙傷回診保險金,但每日門診且復健逾一次以上者,僅以一 次計算,最高給付二十次為限。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因意外傷害導致重大燒燙傷,經住院治療後,出院的一年內如果接受門診的復健治療,可依投保金額X復健日數給付保險金。
一日內如果進行多次復健,只會計算一日。一年最多給付20次。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燒燙傷回診保險金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燒燙傷回診保險金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燒燙傷回診保險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