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超額乘客責任保險
超額乘客責任保險
保障
通常怎麼保?
保障車內乘客安全的超額責任險
被保險汽車因發生汽車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被保險汽車的車內乘客傷亡,保險公司會對受害人理賠超額責任保險金,也就是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乘客體傷/身故責任保險金」主保險契約保險金額以上的保險金。
值得注意的是,超額乘客責任保險只限於理賠傷亡部分,不包含財損理賠。
最多累積賠償到所約定的保險金額為上限。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給付項目原文(理賠範圍):
本公司對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客死亡或體傷依法應 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及主保險契約所約 定之乘客體傷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給付限制原文:
依本附加保險之約定,應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時,於保險期間內累計第三人傷害、 第三人財損及乘客體傷之最高賠償責任,以本附加保險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本公司對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客死亡或體傷依法應 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及主保險契約所約 定之乘客體傷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給付限制原文:
依本附加保險之約定,應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時,於保險期間內累計第三人傷害、 第三人財損及乘客體傷之最高賠償責任,以本附加保險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導致乘客死亡或體傷,依法律應對該乘客負賠償責任,而且對方有提出賠償請求時。在請求金額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及主保險契約中約定乘客體傷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以上的部份,保險公司會對超過的部分負賠償責任。
賠款總額上,對於第三人傷害、財損以及乘客體傷的最高賠償責任,以本附加保險所約定的保險金額為限。
FAQ常見問題
Q1
超額乘客責任保險通常怎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