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洪水土石流意外身故增額保險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保障颱風洪水土石流導致的意外身故
因遭受颱風、洪水、土石流等意外事故,導致的身故,會理賠。(少數保單不包含土石流)
給付方式:「保險金額」X「特定倍數」(常見如1倍)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南山產物新個人傷害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 費,投保南山產物新個人傷害保險颱風洪水土石流特定事故給付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 款),本公司就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遭遇颱風、洪水、土石流發生意外傷害事 故,自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時,本 公司除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外,另按本附加條款之約定給付「颱風洪水土石流特定 事故保險金」(失能保險金依照主保險契約「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之比例計算)。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失能或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失能或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 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人當遭遇颱風、洪水、或土石流意外,導致在180天內身體失能或身故,除了「一般失能或身故保險金外」,另會給「颱風洪水土石流特定事故保險金」。失能保險金會按保險金額乘以失能等級給付比例去計算。如果超過180天,則受益人能夠證明被保險人死亡或失能為意外所導致,則保險公司還是要給付保險金。
保單條款常註明要是在意外事故發生的180天內導致的死亡或失能,這是為了要簡化意外事故的認定,亦即在事故發生的180天內都視作與該次意外有因果關係,減輕受益人證明義務的負擔。但並不是超過180天就一定不理賠,只要受益人能提出與該次事故有因果關係的證明,保險公司一樣會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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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Q1
颱風洪水土石流意外身故增額保險金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颱風洪水土石流意外身故增額保險金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颱風洪水土石流意外身故增額保險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