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意外失能增額保險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保障火災意外失能
因為遭遇火災意外事故導致失能,保險公司會給付這一項保險金。部分保單條款可能針對火災發生地點有地區限制,或必須是因火災而直接導致失能或身故才理賠。
失能給付方式:「保險金額」x「失能等級給付比例」x「特定倍數」(保險公司對特定意外的增額,常見如1-3倍)。大部分保單理賠1-11級失能,但也有少數保單只理賠失能等級第1級。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保險期間內因遭受火災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 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給付失能保險 金,其金額按保險單首頁所載之「火災意外事故保險金額」乘上該表所列之給付比 例計算。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失能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失能與該意外 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因同一火災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本公司給付 各該項失能保險金之和,最高以「火災意外事故保險金額」為限。但不同失能項目 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失能保險金;若失能項目所屬失能等級不同 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次火災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失能,如合併以前(含本保險契約訂立前) 的失能,可領附表所列較嚴重項目的失能保險金者,本公司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失 能保險金,但以前的失能,視同已給付失能保險金,應扣除之。 前項情形,若被保險人扣除以前的失能後得領取之保險金低於單獨請領之金額者, 不適用合併之約定。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保險期間內因不同火災意外傷害事故申領失能保險金時,本 公司累計給付金額最高以「火災意外事故保險金額」為限。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人因火災意外導致失能,保險公司給付「火災意外事故失能保險金」,金額按保險金額乘以失能程度對照表(附表)上的比例給付保險金。這個保險金在保險期間內可以多次請領,但是累計金額最高只到保險金額。
同一次事件中,如果同一失能部位,中兩項以上的失能項目(如手臂損失以及拇指損失),僅會擇以最嚴重者理賠。
同一次事件中,如果同一失能部位,中兩項以上的失能項目(如手臂損失以及拇指損失),僅會擇以最嚴重者理賠。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火災意外失能增額保險金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火災意外失能增額保險金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火災意外失能增額保險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