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因癌症住院,依住院天數理賠定額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投保90天後(癌症等待期) 罹患癌症或癌症併發症而經診斷須接受住院治療者,會依照「癌症住院日額」X「實際住院日數」理賠保險金,而通常給付也是有上限的,例如大部分保單會規定最多給到365天。
應注意癌症的保險範圍,部分保單理賠癌症、以及其併發症所引起的治療(如乳癌切除後引起的上肢水腫);但部分只縮限理賠以治療該癌症為直接目的所需的治療,須依保單條款而定。
類型 | 條款寫法 | 理賠範圍 |
---|---|---|
縮限型 | 以治療癌症為直接原因,必須接受治療者 | 癌症(包含復發性癌症、轉移性癌症) |
擴大型 | 經診斷罹患癌症或因其併發症,必須接受治療者 | 癌症(包含復發性癌症、轉移性癌症)、癌症引起的其他病症 |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符合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約定之情形,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接受住院治療者,本公司按其接受癌症治療之實際住院日數乘以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會按照被保險人實際接受癌症治療的住院日數,乘上投保計劃對應的「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額」給付。
例如癌症治療住院7天,保單計劃對應的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額是2000,就會給付2000元*7日=14000元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