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罹癌標靶治療會給付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投保90天後(癌症等待期) 罹患癌症並進行標靶治療,保險公司會給付保險金,多數保單只會給一次。
常見有兩種給付方式:
- 定額給付:每一投保單位給固定的標靶治療的保險金(區間:10,000-150,000)或日額的特定倍數(30倍)
- 實支實付:診斷確定日起N年內(例如兩年),對於超出健保理賠標準或額度外的標靶治療藥物費用(限於保單中列舉的藥物,但如果訂約後新開發且經主管機關核可的藥物也會理賠),保險公司會給付保險金,但累計最高給付金額以約定金額為上限、每次處方最多也給付30天。
在承保範圍上各保單規定有所不同,例如:
- 有些保單規定要初次罹癌作標靶治療才理賠,有些則無此規定。
- 部分保單會寫,自第N年保險年度(如第三年保險年度)起,是指標靶治療,從該年度開始才算有效期,前面皆為等待期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初次罹患第二條約定之癌症者且經醫院醫師指示,開始實際接受指示,開始實際接受標靶治療時,本公司仍按診斷確定日之保險金額乘以百分之二十,給付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含續保)申領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以一次為限。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人第一次罹患契約約定的癌症時,保險公司會依照確診日的保險金額,乘以20%,給付「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
例如保險金額是100萬,保險金就是:100萬*0.2=20萬
要注意的是,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給付只以一次為限。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