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患重大疾病保險金(重度)
保障
通常怎麼保?
確定罹患重大疾病就給付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投保並經過等待期後,罹患契約約定的重大疾病(多數保單要求初次罹患),保險公司會理賠保險金。多數保單會以保險金額的特定倍數作為保險金給付,少數會以保險金額或保險費加計利息擇其大進行理賠。通常只會理賠一次。
重大疾病通常分為甲型、乙型,甲型的範圍普遍包含七種(重度)重大疾病,如急性心肌梗塞(重度)、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等。乙型的範圍除了前述的七種外,另外增加四種(輕度)重大疾病。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初次診斷確定罹患第二條約定之重度重大疾病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日之保險金額扣除已申領之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給付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後罹患二項以上之重度重大疾病時,本公司給付一項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本公司依約定給付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人罹患「重度」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會按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如果先前已領過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則會扣除先前已領取的20%,也就是給付「保險金額×80%」,並在給付完後,本單效力就會終止。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罹患重大疾病保險金(重度)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罹患重大疾病保險金(重度)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罹患重大疾病保險金(重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