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險金
保障
通常怎麼保?
投保壽險到約定時間仍健在,可領生存保險金
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只要生存,且達到生存保險金約定給付的保單年度,保險公司會定期給付生存保險金。
生存金開始給付的時間,常見有下列幾種類型:
如果是利率變動型壽險,則「保險金額」可能會加上增值的部分,也就是「基本保險金額」+「累計增加保險金額」
條款原文
通常怎麼寫?
以下是範例條款原文與解析
-範例條款原文-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於繳費期間屆滿及其後每屆滿一保單年度仍生存,且未致成附表二所列 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於每屆滿一保單年度時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八給付「生存保險金」至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屆滿九十九歲以前(不含保險年齡屆滿九十九歲)為止。
-範例條款解析-
以這個條款為例,被保險人只要每年仍生存,且沒有領取完全失能保險金,保險公司會每年給付保險金額的18%,作為生存保險金,直到99歲或身故才停止給付。
例如投保的保險金額為100萬,則只要存活且沒有領取完全失能保險金,每年就可領取18萬的生存保險金,直到被保險人活至99歲或身故或完全失能為止。
提供這類保障的險種
FAQ常見問題
Q1
生存保險金通常怎麼保?
Q2
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險商品有生存保險金保障?
Q3
哪類的保險商品會有生存保險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