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產品責任險》保單比較與推薦! 保費試算、投保超簡單!
當產品有因設計、製造之缺陷或說明書警語不當,造成第三人身體損害、財產損失時,產品責任險可以分擔賠償風險。
誰需要投保?
不論您是製造商、經銷商或批發商、進口商、零售商,都有可能因產品流通過程中的缺陷或事故而被消費者追究責任。
實務上,當產品事故發生時,法院最終如何判定責任比例往往難以預測。建議所有參與供應鏈的業者都應投保產品責任險,以降低潛在風險並保障營運安全。
而對食品業者來說,產品責任險是必保的。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食品業者不分規模大小,若涉及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的製造、加工、調配、輸入、銷售,都必須投保產品責任險。
❗餐飲/食品業未依規定投保會怎樣?
如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可以用「公共意外責任險附加食物中毒條款」代替嗎?
「公共意外責任險」是用來保障營業處所內發生的事故,因此其附加的「食品中毒責任」僅限內用的情況。只要有提供外帶、外賣、外送、擺餐車等,就需要依規定再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 產品責任險推薦商品 (食品業)
產品責任險的保費與「銷售額」有關 (銷售額越高,保險公司必須承擔的風險也會增加),因此投保時要預估銷售額。
以下方案以最低保額+最低保費為例,年繳保費2千起,如果您預估的銷售額更高、或想保更多,可以再點進去試算。
如果實際銷售額超出預估會怎樣?
根據條款,被保險人需要於保單屆滿後30日內,以書面申報實際銷售金額給保險公司。
而實務上為了方便作業,保險公司通常會在發送次年度續保通知時,請您填寫上年度實際銷售總金額。
若實際銷售額超過則需補繳差額。若實際銷售額低於預估,因一般內銷產品責任險之應收保費即為最低保險費,並無退費機制,您可於次期保單改投保較低的級距。
安達產物 產品責任保險(食品業)
查看方案詳情
年銷售300萬以下皆適用上述保費,其他請試算
‼️需有統編或食品登錄證字號
中國信託產物 Food老闆 方案A
查看方案詳情
年銷售200萬以下皆適用上述保費,其他請試算
💡 無統編之個人固定店面/固定攤販也可投保
新光產物 內銷產品責任保險 一般方案
查看方案詳情
年銷售500萬以下皆適用上述保費,其他請試算
💡 可以 $1,000 加購「產品回收費用/10萬」
‼️需有統編或食品登錄證字號
富邦產物 五路財神(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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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銷售未滿1千萬,皆適用上述保費,其他請試算
⭐ 產品責任險推薦商品 (其他行業)
新光產物 內銷產品責任保險 一般方案
查看方案詳情
年銷售500萬以下皆適用上述保費,其他請試算
新光產物 內銷產品責任保險 超值方案
查看方案詳情
年銷售500萬以下皆適用上述保費,其他請試算
華南產物 產品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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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商品類型皆採專案報價,保額亦可調整
⭐ 商家綜合保險
公共意外責任+產品責任險的雙重保障,顧客在店內發生意外也有保障。
因營業面積會影響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費,以下以0~24坪試算,其他坪數或保額請點選試算。
安達產物 安店鋪2.0 方案A+產品責任
查看方案詳情 / 含100萬火險
臺灣產物 頭家安心保 B+D
查看方案詳情
國泰產物 頭家壓箱保 方案1+產品責任
查看方案詳情 / 含100萬火險
安達產物 安店鋪1.0 方案A+產品責任
查看方案詳情 / 含100萬火險
常見問題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要填保單,怎麼投保?
依食品安全相關規範,食品業者登錄字號,需要在平台(非登不可 – FDA食藥登錄平台) 同步上傳保單。上面的產品責任險皆符合規定的最低保額,可作為登錄使用!
但多數保險公司投保要求必須要提供「食品登錄證字號」,初次辦理者可能會因此卡住 (投保要填食品登錄證字號、但沒保單又沒辦法取得食品登錄證字號)。如果您遇到這種情形,建議您可優先改投保「中國信託產險的方案」,本方案可接受「沒有食品登錄證字號」者投保。
網路販售需要投保產品責任險嗎?
需要,只要你「販售食品」,即使沒有實體店面,也要承擔產品責任。
一些銷售平台也會要求業者必備保險。
如果您是個人賣家,本站亦支援您以自然人身份投保,但如果沒有法人身份將會需要額外提供一些資料 (比如食品業登錄證字號、菜單、攤商外觀或上架網站連結)。如果您也沒有食品業登錄證字號,請投保「中國信託產險的方案」。
我是小賣家、小型工作室,也需要投保嗎?
是的。即便你是:
- IG/FB 直播賣家
- 手作產品小商家
- 夜市、市集攤商
- 自家廚房烘焙賣家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食品業者不分規模大小,若涉及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的製造、加工、調配、輸入、銷售,都必須投保產品責任險,如未依規定可處3萬~300萬元罰鍰。
提醒您,如果您沒有「統一編號」也沒有「食品登錄證字號」,多數保險公司無法受理,可投保「中國信託產險的方案」。
產品責任險一年多少錢?
產品責任險的保費受到商品類型、銷售額、理賠紀錄影響,一年保費 2,000元起。
歡迎透過 bobe.ai (前進智能保險經紀人) 網站投保,線上填寫流程簡便,最快 1–2 個工作日即可完成投保!
投保流程需要哪些資料?
透過 bobe.ai (前進智能保險經紀人) 網站投保,您只需要填寫「被保險商家的基本資料、產品名稱、預估銷售額」即可完成投保,流程非常簡便快速!不用5分鐘就能填完!
產品責任險的投保流程?
bobe.ai 投保服務由 前進智能保險經紀人 (財產保險經紀人執業證照編號 LBP000731-001) 提供,投保流程如下:
1. 線上填寫
2. 收到正式要保書
3. 簽名、用印後,回傳影本(可拍照) (這樣我們能同步幫您送保險公司,以加速流程!)
4. 轉帳或至超商繳費 (繳費方式可能依據保險公司略有不同)
5. 寄回紙本要保書,即完成!
最快 1–2 個工作日即可完成投保,保險公司約3–5個工作日會寄出紙本保單。
什麼是自負額?
簡單來說:
- 小於自負額的損失 → 不啟動理賠流程
- 超過自負額的損失 → 保險公司就會開始理賠
例如一保單自負額 2,500元:
- 事故損失500元,因未達門檻而不啟動理賠流程
- 事故損失20,000元,扣除自負額後,保險公司會賠償17,500元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自負額設計的目的有二:
- 降低處理小額索賠的行政成本
- 約束被保險人的行為,減少道德風險
對於保戶來說,有自負額的保單保費也會相對便宜,可以理解成透過保大不保小,來換取較優的費率。
實務上,當發生小額事故時,許多店家會選擇 自行處理,例如當場退費、提供折扣或小額賠償,來安撫顧客,這種情況屬於 自行吸收損失。
這類小額事件通常不會走保險理賠流程,因為理賠需要通知保險公司、提供證明、等待核定,整個流程可能需要數天甚至更久,對於小額損失而言效率不高。
這也就是為什麼保險公司會設置自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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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瑣碎損失由店家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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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資源可聚焦在 重大事故,真正需要保障的情況
食品產品責任險需要「財物損失」嗎
食品類商品的產品責任險,其保障範圍主要針對「食品本身」因瑕疵而造成的第三人損失。然而,在實務上,食品引發「財物損失」的情況非常罕見,因為一般的飲食行為並不會對他人財物造成影響。
假如顧客拿食品從事非食用用途(如將可樂拿去做化學實驗,導致噴濺或腐蝕他人物品),此屬於消費者自身的不當使用行為,而非食品本身的問題,因此並不構成向食品業者求償的理由。基於此,產品責任險中的「每事故財損」對食品業者的實際意義不大。也因此,許多專門提供給食品業的產品責任險方案會將此項保障移除,以避免造成誤解。
不過,因為有一些方案是「不分產業」通用的,因此自然會包含財物損失保障。但若您是投保食品,此項保障通常不會帶來太大實質效益,因此無須特別在意。
另外,若事故是由容器、包材、餐具等非食品本體引起,亦不屬於食品產品責任險的保障範圍。例如:咖啡店的杯子因設計不良或材質瑕疵而破裂,弄髒顧客的名牌包包,這類損害是「容器本身」的問題,而非食品(咖啡)本身的瑕疵,因此不會由食品產品責任險賠償。這種情形應透過可涵蓋營業場所內用意外的「公共意外責任險」來提供保障。
產品責任保險理賠流程?
產品責任險索賠時,大致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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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索賠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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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戶(您)接到顧客的索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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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並提供初步損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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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產品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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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顧客索賠的產品是你所製造或販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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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造成意外事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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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是經銷商,需確認真正的製造商,並保留向製造商求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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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相關產品與過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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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同型產品是否曾發生類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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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同批產品是否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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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協助調查與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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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在你的協助下展開調查,必要時會委託專家進一步確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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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會委任律師為你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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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承保範圍與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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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確認保單承保責任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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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你討論理賠與抗辯策略,達成共識後開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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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責任險詳細說明
以下是產品責任險示範條款 (各家條款可能有些微差異,應以商品實際條款為準)
第一條 (承保範圍)
本公司對於被保險人因被保險產品之缺陷在保險期間內或「追溯日」之後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遭受身體傷害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且在保險期間內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在保險金額範圍內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但本公司對「追溯日」以前已發生之意外事故或被保險人非在保險期間內所受之賠償請求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條 (自負額)
被保險人對於每一意外事故賠款須先行負擔本保險契約所訂明之自負額,本公司僅對於超過該自負額部份之賠款負賠償之責。
第三條 (賠償金額之限制)
依據本保險契約之規定,應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時,悉以本保險契約「保險金額」欄所載各項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如被保險人能以較少金額解決者,本公司以該較少金額賠償之。
第四條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於下列事項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以契約或協議所承受之賠償責任。但即使無該項契約或協議存在亦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者,不在此限。
二、被保險人以契約或協議向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人拋棄追償權因而不能追償之損失金額。
三、因產品未達預期功能或使用不當或因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提供錯誤之產品所致之賠償責任。
四、被保險產品尚在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經銷商或受僱人之控制或管理時所發生之賠償責任。
五、被保險產品本身之損失或為檢查、鑑定、修理、清除、拆除、替換、收回該產品所發生之任何費用(包含為收回該產品所需退還之價款)。
六、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經銷商或受僱人於出售或移轉被保險產品之占有於他人時,已知悉該產品已有缺陷,因而所發生之賠償責任。
七、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經銷商或受僱人之故意、刑事不法行為或故意違反正常製作程序所致之賠償責任。
八、因被保險產品所致被保險人所有、管理或控制之財產損失,但受僱人之個人使用財物不在此限。
九、被保險產品若作為其他產品之材料、零件、包裝或觸媒時,致使該其他產品本身之損失。
十、被保險人之受僱人或與被保險人有服務契約關係之人,因執行職務而其身體受有傷害所發生之賠償責任。
十一、在本保險契約「地區限制」欄所載地區以外所發生之意外事故或賠償請求。 依本保險契約「準據法限制」欄所載地區以外之法律為準據法之賠償責任。
十二、直接或間接因下列原因所致之賠償責任:
(一)戰爭、類似戰爭行為、外敵行動(不論宣戰與否)叛亂、內戰、強力霸佔或被征用。
(二)罷工、暴動、民眾騷擾。
(三)地震、颱風、洪水及其他氣象上之災變。
(四)核子反應、核子輻射、及各種形態之污染所致者及為測試、清理、除去、控制或處理前述輻射或污染所致之費用。
(五)各種罰金、罰鍰、懲罰性賠償金或違約金,但經書面約定加保者不在此限。
(六)因誹謗、惡意中傷、違反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所致者。
(七)被保險產品用作船舶、飛機或其他航空器之零件或材料時。
(八)被保險產品由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交付予買受人已屆滿十年者,但經書面約定加保者不在此限。
(九)肇因於下列產品或產品中含有下列成份所致者,但經書面加保者不在此限:
1.石綿(Asbestos)
2.多氯聯苯(PCB)
3.尿素甲醛(Urea-ormaldehyde)
4.避孕用具或藥品(Contraceptives of any kind)
5.乳矽膠填充物(Human implant containing silicon)
6.治療亞級性骨髓神經系統之藥品(Subacute Myelo-Optico-Neuropathy)
7.己醯雌酚(Diethylastilbstrol)
8.奧克西欽諾林(Oxychinoline)
9.感冒疫苗(Swine flu Vaccin)
10.診斷或治療愛滋病(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之產品
11.煙草及其製品(Tobacco and any Tobacco Products )
第五條 (名詞定義)
本保險契約所使用之名詞,其定義如下:
- 「被保險產品」係指經載明於本保險契約,由被保險人設計、生產、飼養、製造、裝配、改裝、分裝、加工、處理、採購、經銷、輸入之產品,包括該產品之包裝及容器。
- 「被保險產品之缺陷」係指被保險產品未達合理之安全期待,具有瑕疵、缺點、或具有不可預料之傷害或毒害性質,足以導致第三人身體傷害或財物損失者。
- 「身體傷害」係指任何人所遭受之體傷、疾病及因而導致之死亡,以下簡稱「體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