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意外責任險
如果在營業處所的範圍內,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被保險人依法需要賠償時,公共意外責任險可以理賠。各縣市政府也有規定各營利場所,須投保一定額度的公共意外責任險,相關規範請見公共意外責任險相關規定。
建議您務必了解「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承保範圍,在發生事故時,才會知道保險能用!
公共意外責任險可以保什麼?比如:
- 顧客因商場地板濕滑而滑倒受傷
- 器材設備突發故障導致客人受傷
- 貨架倒塌導致顧客受傷
- 服務生端盤時打翻熱湯燙傷顧客
- 店員不小心把飲料灑到客人的名牌包包……等等
保額怎麼看?個縣市法規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額由四個數字組成,法規與商品都是相同定義,依序分別是:
-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
- 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亡
- 每一意外事故財產損失
- 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
商品挑選建議
⭐ 公共意外責任險推薦
若您不受限於縣市規範,想要投保入門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可以參考以下各商品的基本方案:
另外,營業面積會影響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費,以下以0~24坪試算,如果您是其他坪數,或想查看其他保額&加購項目,歡迎點選試算。
安達產物 公共意外責任險 方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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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產物 來去好所在 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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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 五路財神(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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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產物 開店大吉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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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滿足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標準「600 / 3,000 / 300 / 6,600萬」為例,每人體傷600萬是各縣市規範中較高標準:
安達產物 公共意外責任險 方案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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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產物 來去好所在 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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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意外責任+財產保險
涵蓋商家兩大主險「公共意外責任險」及「商業火險及其附加險」,不論是賠償他人或是對店家自身財產都有保障!
以下推薦方案以滿足公寓大廈內經營餐飲的最低公共意外責任險標準「300/1500/200/3400萬」,搭配商業火險最常見保額300萬,並以0~24坪試算。如果您是其他坪數,或想查看其他保額&加購項目,歡迎點選試算。
安達產物 安店鋪2.0 方案B
查看方案詳情 / 含300萬火險
餐飲業 5,898元起
國泰產物 頭家壓箱保 方案3
查看方案詳情 / 含300萬火險
新安東京海上 財運亨通旺鋪保 方案二
查看方案詳情 / 含300萬火險
華南產物 金綜罩守護甲型 小型商家
查看方案詳情 / 含300萬火險
臺灣產物 頭家安心保 A+B
查看方案詳情 / 含200萬火險
富邦產物 五路財神(甲式)
查看方案詳情 / 含200萬火險
公共意外責任險詳細說明
被保險人因經營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業務,於載明之經營業務處所,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2. 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一、保障範圍:發生以下情況導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失,被保險人依法需要賠償時,保險公司會理賠:
- 被保險人或員工在營業處所內執行業務時發生的意外。
- 因營業處所內的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設施發生的意外。
二、理賠條件:要符合以下全部條件才算:
- 事故必須來自上面提到的「人或場所」為原因。
- 事故必須發生在保險期間內。
- 事故必須發生在保單載明的營業處所,且作為經營本業使用 (如出借場地給他人辦活動出事故,就不算)
- 事故必須造成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失 (第三人指的是老闆跟員工以外的人,比如客人、路人)
- 被保險人必須依法應負責並有人提出賠償請求。
三、不保範圍:以下情況保險公司不賠:
- 被保險人以契約或協議自行承擔的責任。
- 向人租借、代管或保管他人財物的損失。
- 因售出或供應之商品或貨物造成的責任 (可投保產品責任險)
- 員工因工作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失 (可投保雇主意外責任險)
- 在施工期間因施工發生之震動或支撐設施薄弱或移動所致的損失
- 電梯事故 (可加掛電梯責任附加條款)
- 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專業責任 (可投保專業責任險)
- 非保單載明、未經許可或非法經營的業務。
- 故意行為。
- 天災(颱風、地震、洪水等)。
- 若被保險人是大樓管理單位,住戶室內的事故不賠。
公共意外責任險附加條款
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
餐飲業最擔心食安問題、食物中毒事件,建議附加「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
於業務處所或外燴處所供應之食品(不含外帶、外賣食品),致第三人因食品中毒而致體傷、死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就超過自負額部份之損失,於保額範圍內負賠償之責。
除外責任 (這些情況不賠):
- 因供應酒類所致之損失 (需特別加保「含酒類」的附加條款)。
溫馨提醒:
因為公共意外責任險附加的食物中毒條款僅限「內用」,若有提供外帶、外賣,仍應依規定再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招牌責任附加條款
如果您擔心這些事故:
- 招牌意外掉落,砸傷路人…
- 颱風吹落招牌,砸毀路邊停放之他人車輛…
建議附加「招牌責任附加條款」:
當營業處所之廣告招牌或標示牌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就超過自負額部份之損失,於保額範圍內負賠償之責:
- 因颱風、地震、自然鬆動而墜落所致者。
- 因廣告招牌內部線路失火而延燒或墜落所致者。
除外責任 (這些情況不賠):
- 因招牌裝設、維修、拆除等過程中造成施工人員或第三人之損失。
- 因施工不符規格所致之直接或間接損失。
- 因損害管線、管路、線路或其有關設施所致之任何附帶損失。
- 因移動式廣告招牌所致之任何損失。
建築物承租人火災責任附加條款
如果您擔心這些事故:
- 租店面,火災商壞房屋結構,房東求償…
建議附加「建築物承租人火災責任附加條款」:
因所承租之建築物(須位於保險單所載明之經營業務處所)發生火災而致毀損或滅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就超過自負額部分之損失,於保險金額範圍內依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注意事項:
本附加條款所稱「建築物」:係指定著於土地,供被保險人經營業務或從事生產之建築物及公共設施之持分,但不含固定或附著於建築物內外之裝潢修飾。如果要保裝潢修飾與其他動產,須投保「商業火災保險」。
電梯責任附加條款
如果您擔心這些事故:
- 電梯門打不開、乘客受困、電梯下墜…
- 電扶梯踏板塌陷、夾傷顧客…
建議附加「電梯責任附加條款」:
因所有、使用、管理「經營業務處所之電梯」,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就超過自負額部份之損失,於保額範圍內負賠償之責。
「電梯」指設置於經營業務處所之昇降機、自動樓梯或其他類似之昇降設備;但不包括汽車用昇降機或機械式停車場。
除外責任 (這些情況不賠):
- 因電梯發生損壞或故障未經修復或經政府主管機關命令停止使用而仍繼續使用發生之賠償責任。
- 因裝載重量或乘坐人數超過該電梯之負荷量所發生之賠償責任。
慰問金費用附加條款
當第三人於營業處所範圍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受有體傷或死亡,被保險人前往探視或慰問支出之費用。
有「傷害慰問金費用、身故慰問金費用」等等,各項有個別約定的限額,具體以各商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