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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選

搭郵輪建議買專屬的郵輪旅遊險:郵輪不是公共交通工具,一般旅遊不便險的班機延誤等保障在船上用不到,信用卡附贈的旅平險多半也不適用。下面依行程分成「從台灣港口出發」與「搭飛機到國外搭郵輪(Fly Cruise)」兩類,最後是可以加保的純旅平險。

PRODUCT

從台灣港口出發(Roundtrip 郵輪)

起點與終點皆為台灣港口的郵輪行程適用。

5天$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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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不含法傳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8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5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5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行程異動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5,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因本人或近親身故或病危、須出庭作證、郵輪或交通業者罷工、目的地暴動等條款列舉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事故須發生在出發前7日起至出發時。 ※罷工須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郵輪機械或電路故障所致者不賠。 ※近親:指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5萬
因特定原因非自願更改或取消原定停泊港口郵輪抵達原定停泊港口前1日內,因該港或下一港突發流量管制、暴動、罷工或工運,或郵輪遭劫持、機械或電路故障,非自願更改或取消停泊港口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天災或其他氣候因素所致者不賠。 ※投保時或保險期間開始前已發生或已宣布者不賠。1,000元
岸上觀光因特定原因額外住宿及交通費用上岸觀光後因當地天災、暴動、罷工、旅行文件遺失、搭乘其他交通工具發生事故,或意外受傷、突發疾病須立即住院,無法重新登上郵輪時,實支實付繼續原旅程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須提早返回台灣時,也給付扣除原定返回台灣的交通費後增加的費用。 ※交通限經濟艙;住宿每日以保單約定的每日住宿費用限額為限。 ※投保時已發生、業者破產所致者不賠。3萬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8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800萬
醫療轉送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疾病,經當地醫療機構書面證明須留置治療7日以上,經保險公司特約的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送其他醫院或返回台灣時,實支實付運送所需之費用。以30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經救援服務公司安排。 *海外急難救助費用保險 這張保障分成以下5項,各有上限: ・醫療轉送 300萬 ・遺體或骨灰運送 50萬 ・殯葬處理 50萬 ・未成年子女返國 20萬 ・親友前往探視或處理後事 30萬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3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依條款附表等級比例(1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只給付最嚴重一項,保險期間內累計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符合條款燒燙傷程度表五級之一,依燒燙傷面積與二、三度區分。400萬
郵輪緊急衛星電話費用在郵輪上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須返回台灣,而須使用船上衛星電話時,實支實付衛星電話費用。 ※已由業者賠償或退款的部分不賠。2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毀損、滅失或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在郵輪上須通知郵輪業者,在岸上須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5,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實支實付重新申辦的行政規費。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旅行文件:不含機票、車船票、信用卡、旅行支票及現金。5,000元
家中留守
-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自己的行為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抗辯費用也給付。 ※使用車輛、船舶、航空器或動物所致者不賠。 ※對親屬、同行夥伴的責任,以及執行職務所致的責任不賠。100萬
吉時保郵輪保險 1,000萬
5天$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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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不含法傳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以健保身分就醫,或在無健保的醫院診所(含海外)就醫者,給付實際醫療費用的70%。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00元
行程異動
旅程取消 (限額)郵輪旅程開始前因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同行夥伴身故或重大傷病、本人須出庭作證,或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地點發生天災且無替代交通工具,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與票券費用。 ※身故或重大傷病須在旅程開始前30日內,出庭作證須在7日內,天災須在航行前24小時內。 ※住宿費用不賠。 ※同行夥伴:指一同報名或預訂旅遊行程的親屬,或旅程中同住一室者。1萬
非自願更改或取消原定停泊港口郵輪到達原定停泊港口前一日內,因當地天災、碼頭關閉或郵輪機械、電路故障,郵輪公司更改或取消原定停泊港口時,給付保險金額。 ※與岸上觀光行程取消慰問金,同一事故只能擇一請領。2,000元
旅程縮短海外旅行期間因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本人或同行夥伴重大傷病、同行夥伴身故,或目的地發生天災無法繼續行程,須提早結束旅程返回台灣時,按提早結束的日數每日給付保險金額,以5日為限。 ※與岸上觀光的三項給付,同一事故只能擇一請領。3,000元
岸上觀光後錯過登船郵輪停泊港口登岸觀光時,因當地天災、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發生嚴重交通意外,或本人或同行夥伴重大傷病須在當地住院,未能在原定啟程時間前返回船上,給付保險金額。 ※與旅程縮短,同一事故只能擇一請領。2,000元
岸上觀光行程取消慰問登船前已預訂並付款的岸上觀光行程,因本人或同行夥伴在海上旅遊期間身故或重大傷病,或出發前一天內目的地發生天災而取消時,給付保險金額。 ※與旅程縮短、停泊港口更改或取消,同一事故只能擇一請領。2,000元
岸上觀光提早結束慰問登船前已預訂並付款的岸上觀光行程,因觀光地點發生天災須放棄行程返回船上,且提早返回的時間達原定行程一半以上時,給付保險金額。 ※與旅程縮短,同一事故只能擇一請領。2,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10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100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經保險公司特約的救援服務公司專屬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設備不足,須轉送其他醫院或返回台灣時,實支實付運送所需之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20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在3日內通知救援服務公司,未通知而擴大的費用不賠。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200萬為限: ・醫療轉送 ・遺體或骨灰運送:其中骨灰罈或棺木費用上限5萬元 ・親友前往處理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上限5萬元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200萬
郵輪緊急衛星電話費用在郵輪上因本人或同行夥伴重大傷病,致本人不能繼續旅程而須返回台灣,須在船上使用衛星電話時,實支實付衛星電話費用。1萬
個人財物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或被竊,須在海外補領以繼續旅程時,給付保險金額。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在航行中的郵輪上報案困難時,可在下船後24小時內報案。 ※遺失不賠。2,000元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保險期間內,台灣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毀損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立即向警方報案,並於知悉5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建築物限被保險人所有。 ※珠寶首飾、古玩藝術品、皮草、現金、有價證券、證件、車輛等不賠。 ※訪客或寄住者的財物,或存放在露天、未全部關閉建築內的物品被竊,不賠。10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分項限額/有自負額)保險期間內對他人的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被害人的急救費用及律師、訴訟、和解等法律費用也給付,每次事故須先扣自負額。刑事責任所生的費用不賠。 ※所有、使用或管理飛機、船舶或機動車輛所致者不賠。 ※租借或代人保管的財物受損、對同行夥伴、直系親屬、家屬或受僱人的責任不賠。 ※每一事故體傷最高20萬、財損最高20萬,保險期間最高40萬。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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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飛機到國外搭郵輪(Fly Cruise)

從台灣搭飛機到國外港口登船的國際郵輪適用,另含班機延誤、延誤趕不上登船。

5天$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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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不含法傳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5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5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給付保險金額一次(不累進),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6,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5,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因本人或近親身故或病危、須出庭作證、郵輪或交通業者罷工、目的地暴動等條款列舉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事故須發生在出發前7日起至出發時。 ※罷工須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郵輪機械或電路故障所致者不賠。 ※近親:指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5萬
因特定原因非自願更改或取消原定停泊港口郵輪抵達原定停泊港口前1日內,因該港或下一港突發流量管制、暴動、罷工或工運,或郵輪遭劫持、機械或電路故障,非自願更改或取消停泊港口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天災或其他氣候因素所致者不賠。 ※投保時或保險期間開始前已發生或已宣布者不賠。1,000元
郵輪旅遊期間以外旅程縮短實支實付費用補償登上郵輪前或結束郵輪旅程離船後,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須立即住院,或目的地突發罷工、暴動、天氣惡劣、天災,須提早返回台灣時,實支實付在境外增加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並扣除原定返回台灣的交通費用。 ※交通限經濟艙並扣除可退費用;住宿以5日為限,每日以保單約定的每日住宿費用限額為限。 ※投保時已發生的事故不賠。5萬
岸上觀光因特定原因額外住宿及交通費用上岸觀光後因當地天災、暴動、罷工、旅行文件遺失、搭乘其他交通工具發生事故,或意外受傷、突發疾病須立即住院,無法重新登上郵輪時,實支實付繼續原旅程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須提早返回台灣時,也給付扣除原定返回台灣的交通費後增加的費用。 ※交通限經濟艙;住宿每日以保單約定的每日住宿費用限額為限。 ※投保時已發生、業者破產所致者不賠。3萬
延誤趕不上登船前往郵輪啟程港途中,已訂位付費的公共交通工具因天氣惡劣、天災、罷工、機械或電路故障,延誤連續8小時以上或取消,致未能及時登船時,實支實付在境外增加的住宿及交通費用。 ※住宿以5日為限,每日以保單約定的每日住宿費用限額為限;交通限經濟艙一航段。 ※自身原因未搭乘、投保時已發生、未搭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或逾報到時間(罷工除外)者不賠。 ※自願放棄後續郵輪旅程者不賠。5萬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10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1000萬
醫療轉送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疾病,經當地醫療機構書面證明須留置治療7日以上,經保險公司特約的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送其他醫院或返回台灣時,實支實付運送所需之費用。以30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經救援服務公司安排。 *海外急難救助費用保險 這張保障分成以下5項,各有上限: ・醫療轉送 300萬 ・遺體或骨灰運送 50萬 ・殯葬處理 50萬 ・未成年子女返國 20萬 ・親友前往探視或處理後事 30萬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3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依條款附表等級比例(1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只給付最嚴重一項,保險期間內累計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符合條款燒燙傷程度表五級之一,依燒燙傷面積與二、三度區分。500萬
郵輪緊急衛星電話費用在郵輪上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須返回台灣,而須使用船上衛星電話時,實支實付衛星電話費用。 ※已由業者賠償或退款的部分不賠。2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毀損、滅失或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在郵輪上須通知郵輪業者,在岸上須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5,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實支實付重新申辦的行政規費。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旅行文件:不含機票、車船票、信用卡、旅行支票及現金。5,000元
家中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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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自己的行為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抗辯費用也給付。 ※使用車輛、船舶、航空器或動物所致者不賠。 ※對親屬、同行夥伴的責任,以及執行職務所致的責任不賠。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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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保純旅平險方案

郵輪險的醫療不夠,或想把預算集中在旅平與醫療保障時,可參考這些純旅平險方案!

5天$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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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不含法傳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4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324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32,4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64,800元
行程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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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12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1200萬
海外急難救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遭遇急難事故,經救援服務公司專屬醫師與當地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設施不足時,由救援服務公司緊急轉送到最近且最合適的醫療機構,以美金5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返國只安排定期航班。 *海外急難救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 ・緊急醫療轉送 ・返國安排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富邦人壽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富邦人壽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富邦人壽負擔。美金5萬
個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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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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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闖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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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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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9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9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8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4.5萬
食物中毒海外旅行期間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兩人以上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症狀並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3,000元
行程異動
-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9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900萬
重大燒燙傷因意外受傷造成重大燒燙傷,且事故後第6日仍存活,依條款附表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部位只給付較嚴重一項。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燒燙傷面積達全身20%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 ※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合計以保險金額為限。225萬
海外緊急救援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或突發疾病,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安排轉送;轉送回國只限定期航班,醫療專機費用自付。同一事故各項服務費用合計以美金5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在事故發生後7日內撥打24小時海外救援專線通知;未事先通報自行安排轉院者不支付。 ※使用服務前12個月內曾住院或6個月內曾診療的既往病症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緊急救援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同一事故合計上限美金5萬元,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轉院醫療 ・轉送回國醫療 ・骨灰(含當地火化)或遺體運送返國 ・親屬探視 ・親屬處理後事 ・未成年隨行子女返國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旺旺友聯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旺旺友聯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旺旺友聯負擔。美金5萬
動物侵擾意外身故增額遭條款列舉的動物攻擊、咬傷、抓傷或衝撞,於180日內身故時,除意外身故外,另給付保險金額。200萬
個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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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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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保險期間內旅行時,因自己的行為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的抗辯費用也給付。刑事責任所生的費用不賠。 ※所有、使用或管理航空器、船舶或依法應領有牌照的車輛所致者不賠。 ※自己所有、使用、租借、保管或控制的財物受損,以及對同行親屬或受僱人的責任不賠。90萬
國外基本型 1,000萬已達最高保額
5天$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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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不含法傳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以健保身分就醫,或在無健保的醫院診所(含海外)就醫者,給付實際醫療費用的70%。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9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9,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9,000元
食物中毒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 ※食物中毒定義:須兩人以上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症狀並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3,000元
行程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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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10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100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經保險公司特約的救援服務公司專屬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設備不足,須轉送其他醫院或返回台灣時,實支實付運送所需之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3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在3日內通知救援服務公司,未通知而擴大的費用不賠。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30萬為限: ・醫療轉送 ・遺體或骨灰運送:其中骨灰罈或棺木費用上限5萬元 ・親友前往處理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上限5萬元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30萬
個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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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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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分項限額/有自負額)保險期間內對他人的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被害人的急救費用及律師、訴訟、和解等法律費用也給付。 ※所有、使用或管理飛機、船舶或車輛所致者不賠。 ※租借或代人保管的財物受損、對直系親屬、家屬或受僱人的責任不賠。 ※每一事故體傷最高30萬、財損最高30萬,保險期間最高60萬。 ※每次事故自負額2,500元。60萬
5天$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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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2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行程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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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12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12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依條款附表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同一部位只給付較嚴重一項。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三度燒燙傷面積達全身20%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180萬
海外急難救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只限救護車或定期班機;轉送回國限定期班機。各以美金6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撥24小時專線通報,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自行處理後才申請者不提供。 ※使用服務前90日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傷病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救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各有上限,詳見服務辦法: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中國信託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中信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中信負擔。美金6萬
個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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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闖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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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投贈免費醫療諮詢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網路投保含海外突發疾病並成功出單,享免付費「Fun心Care醫療諮詢服務」乙次,由台灣急診醫師線上視訊諮詢。(簽名投保方案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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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不含法傳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9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4,5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9,000元
行程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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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10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1000萬
個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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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旅平 1,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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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不含法傳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2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倍;日本、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4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倍;日本、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8,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倍;日本、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8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萬
行程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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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12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12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依條款附表等級比例(1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只給付最嚴重一項,保險期間內累計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符合條款燒燙傷程度表五級之一,依燒燙傷面積與二、三度區分。600萬
個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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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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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闖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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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醫療型 1,000萬已達最高保額
5天$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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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3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3,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3,000元
行程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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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10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1000萬
個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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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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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郵輪為什麼要買郵輪險?

依交通部統計,2025年郵輪進出港旅客已達115.67萬人次,創下歷史新高,市場需求帶動兆豐產物與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推出專屬郵輪保險方案。

郵輪因為不是公共交通工具,信用卡贈送的旅平險與一般旅遊不便險條款大多僅適用於公共運輸工具,搭乘郵輪不適用,因此建議參加郵輪之旅時自行加保專屬郵輪險!

目前市場上僅有兩家業者推出「專門針對郵輪旅遊」的方案,除涵蓋旅遊平安、海外醫療、旅程取消外,更特別保障了岸上觀光受阻、海上衛星電話費用、岸上觀光錯過登船等一般旅平險無法處理的特殊情境,補足保障缺口。

投保前必看3件事

1.行程限制:限以台灣為母港

兆豐 Roundtrip Cruise 僅承保「起點與終點皆為台灣港口」的郵輪旅遊,中途靠泊國外港口可獲保障,但完全由國外港口出發的國際郵輪不適用(新安東京海上吉時保也限從台灣港口登船)。如欲搭飛機前往國外搭乘國際郵輪,請選擇投保上方的 Fly Cruise 方案。

2.風險胃納量已滿就無法投保

每家保險公司針對每趟郵輪航次都會評估可承受風險,設有承接上限。投保時若看到「您所選擇之行程已達本公司風險胃納量,不再受理」等警語,代表該航次已滿。

3.投保時機:越早越好

行程確定後就應盡早投保。太接近出發日,除了很可能因風險胃納量已滿而無法投保,如果颱風、罷工已預告發生,一旦變成已知風險也會無法保障。

還是擔心醫療不夠?加保純旅平方案

如果覺得郵輪險的海外突發疾病額度不夠,或希望另外強化醫療保障,可以再加保一張「純旅平險方案」,把預算集中在意外身故、傷害醫療、海外突發疾病等項目,避免重複購買班機延誤等用不到的不便保障。方案可以看上方,有非常多家都有提供。

雖然一般旅遊險的不便是針對飛機,但其意外身故/失能、傷害醫療、海外突發疾病、個人責任險等項目仍然有用,並不會因為搭郵輪而被限制,如果偏重醫療,也可以參考 👉海外旅遊醫療險。

小孩搭郵輪怎麼保?

目前的郵輪險都要年滿18歲才能投保,沒有給兒童的郵輪專門方案,但您仍然可以購買一般的海外旅遊險,意外身故失能、傷害醫療、海外突發疾病等保障,並不會因為在郵輪上就不理賠 (只是班機延誤等針對飛航不便的項目用不到而已)。小孩的方案可以看 👉兒童旅遊險。

郵輪險方案比較

目前bobe.ai整理可線上投保的郵輪險:從台灣港口出發的 Roundtrip Cruise 郵輪險共有三個方案,搭飛機到國外搭郵輪的兆豐 Fly Cruise 也有三個方案(另有附申根保險證明的申根版),可依個人預算與保障重點挑選:

方案 意外身故 意外醫療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 醫療轉送/緊急救援 適合誰
兆豐 Roundtrip 方案一 500萬 50萬 100萬 300萬 預算有限、追求CP值
兆豐 Roundtrip 方案二 800萬 80萬 150萬 300萬 重視醫療額度
新安東京海上吉時保 1,000萬 10萬 10萬 200萬 重視岸上行程保障
兆豐 Fly Cruise 方案一 500萬 50萬 100萬 300萬 搭飛機出國搭郵輪、預算有限
兆豐 Fly Cruise 方案二 800萬 80萬 150萬 300萬 搭飛機出國搭郵輪、重視醫療額度
兆豐 Fly Cruise 方案三 1,000萬 100萬 150萬 300萬 搭飛機出國搭郵輪、意外保障最高

❓ 常見問題

郵輪旅遊險和一般海外旅平險差在哪?

兩者的「旅平險」與「海外醫療」部分大致相同,主要差異在旅遊不便保障:

  • 一般旅平險:班機延誤、行李延誤、行李損失等不便保障,條款通常限定「公共交通工具」期間發生,而郵輪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這些保障在郵輪上等於失效。
  • 郵輪旅遊險:條款特別針對郵輪情境設計,新增「因特定原因旅程取消」、「停泊港口更改或取消」、「岸上觀光受阻」、「海上衛星電話費用」、「緊急醫療轉送」等專屬保障。

簡單說,搭郵輪沒搭飛機,一般不便險的班機延誤等項目用不到;而郵輪上常見的衛星電話、岸上觀光錯過登船等情境,反而需要靠郵輪險才能保到。

信用卡附贈的旅平險不能用在郵輪嗎?

信用卡附贈的旅平險條款大多明訂「必須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才啟動保障,而郵輪通常被歸類為觀光娛樂設施而非大眾運輸工具,所以保障多半不適用:

  • 意外身故/失能:少數信用卡保障仍可能適用,仍以條款為準。
  • 不便險(班機延誤、行李延誤等):絕大多數不適用於郵輪本體航程,頂多保障往返港口的高鐵、計程車期間。
  • 海外醫療後送:信用卡附贈大多不包含,公海上的醫療後送費用動輒上百萬,建議另外加保。

如果參加郵輪行程,建議另外投保專屬郵輪險或海外旅遊醫療險,補足缺口。

兆豐方案一、方案二、新安東京海上吉時保怎麼選?

目前從台灣港口出發的郵輪險三個方案各有特色,可依需求挑選:

  • 兆豐 Roundtrip Cruise 方案一:意外身故500萬、意外醫療50萬,CP值高、保費親民,預算有限者首選;76~80歲也能投保。
  • 兆豐 Roundtrip Cruise 方案二:意外身故升級至800萬、意外醫療80萬,海外突發疾病住院150萬,重視醫療額度可選此方案。
  • 新安東京海上吉時保:意外身故千萬最高、岸上觀光錯過登船保障最細緻,適合預算充裕、重視岸上行程保障的旅客。

如果想再強化海外醫療額度,也可以搭配純旅平險方案做疊加保障。

國際郵輪、從國外港口出發可以投保郵輪險嗎?

可以,目前兆豐產險推出的Fly Cruise方案,可承保自台灣搭飛機前往國外(如日本、韓國、香港、美國、澳洲等)搭國際郵輪的情況。Fly Cruise 另外含班機延誤、延誤趕不上登船等保障;前往歐洲、需要申根證明的,請在上方目的地選「歐洲(需申根證明)」,選申根 Fly Cruise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