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達產物 旅遊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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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達產物旅遊險怎麼保?

  • 「網路投保」適用於18~75歲幫自己保,需使用本人信用卡。不適用未滿18歲或沒有信用卡的人。
  • 「多人投保」可幫0~85歲的家人保(非網路投保,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親自簽名),提供高醫療、兒童、申根等多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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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旅遊險

海外計畫 600萬
5天$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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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6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萬
食物中毒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兩人以上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症狀並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3,000元
行程異動*含傳染病檢疫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6,000元
班機改降海外旅行期間搭乘定期航班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加油、臨時停靠或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改降台灣境內其他機場給付保險金額的50%。5,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 *傳染病及檢疫給付附加條款 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在台灣接受強制檢疫 ・目的地衛福部旅遊疫情建議達第三級 ・目的地政府為防治傳染病關閉邊境或禁止外國人入境 ※搭乘自台灣出發的班機起飛後,目的地政府才為防治傳染病關閉邊境,致無法入境須返回台灣時,也給付。*8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 *傳染病及檢疫給付附加條款 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並扣除可退款部分: ・所處或預定前往地點發生傳染病 ・本人被要求接受檢疫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8萬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遭遇劫機,按劫機日數每日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劫機以10日為限;未滿24小時以1日計。5,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6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6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二度燒燙傷大於全身20%、三度大於全身10%,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150萬
海外急難援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或突發疾病發生嚴重病況,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運送到能提供適當醫療的最近醫院;各項援助費用合計以美金12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通報24小時通報中心並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未事先通報自行安排轉送的費用不負擔。 ※本身已知的既往症所致者不提供。 ※事故發生時已逾85歲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援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費用合計上限美金12萬元,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醫療轉送回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安葬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安達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安達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安達負擔。美金12萬
等待返國住宿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實支實付出院後至返回台灣前增加的住宿費用,每日以保險金額為限,最多給付5日。5,000元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手機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且使用中的手機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滅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 ※遺失、放在行李箱或未在使用中的手機不賠。2,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時,實支實付損失的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貨幣,並含支票、匯票及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3,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強盜、搶奪,掛失止付前24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未依約辦理掛失止付不賠。3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毀損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立即向警方報案,並於知悉5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每件物品最高給付8,000元。 ※建築物限被保險人所有。 ※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不賠。6萬
火災臨時住宿海外旅行期間,台灣的住居所因火災、閃電雷擊或爆炸毀損而不適合居住,於修復或重建期間須暫住旅館或租屋時,給付保險金額。 ※建築物限被保險人所有。1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自己的行為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和解及訴訟費用也給付。 ※所有、使用或管理機動車輛、飛機、船舶、武器或動物所致者不賠。 ※自己使用或保管的財物受損、對親屬、僱用人或受僱人的責任不賠。500萬
海外超值型 600萬
5天$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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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2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2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3.6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2萬
食物中毒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兩人以上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症狀並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3,000元
行程異動*含傳染病檢疫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3,000元
班機改降海外旅行期間搭乘定期航班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加油、臨時停靠或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改降台灣境內其他機場給付保險金額的50%。3,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3,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 *傳染病及檢疫給付附加條款 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在台灣接受強制檢疫 ・目的地衛福部旅遊疫情建議達第三級 ・目的地政府為防治傳染病關閉邊境或禁止外國人入境 ※搭乘自台灣出發的班機起飛後,目的地政府才為防治傳染病關閉邊境,致無法入境須返回台灣時,也給付。*12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 *傳染病及檢疫給付附加條款 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並扣除可退款部分: ・所處或預定前往地點發生傳染病 ・本人被要求接受檢疫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12萬
水陸交通延誤預定搭乘的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因天候、機械故障、天災、劫持或罷工延誤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同一場站限1次,保險期間內限2次。 ※郵輪、纜車、遊樂區巴士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不賠。3,000元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遭遇劫機,按劫機日數每日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劫機以10日為限;未滿24小時以1日計。3,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6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6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二度燒燙傷大於全身20%、三度大於全身10%,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150萬
海外急難援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或突發疾病發生嚴重病況,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運送到能提供適當醫療的最近醫院;各項援助費用合計以美金12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通報24小時通報中心並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未事先通報自行安排轉送的費用不負擔。 ※本身已知的既往症所致者不提供。 ※事故發生時已逾85歲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援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費用合計上限美金12萬元,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醫療轉送回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安葬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安達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安達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安達負擔。美金12萬
等待返國住宿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實支實付出院後至返回台灣前增加的住宿費用,每日以保險金額為限,最多給付5日。3,000元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增額以乘客身分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或失能,除意外身故、意外失能外,另按保險金額給付;失能依失能等級比例計算。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大眾運輸工具:指定時營運的商用客機或水上、陸上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包車、包機、包船。 ※搭乘:指登上至完全離開交通工具,在場站內候車不算。120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3,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手機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且使用中的手機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滅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 ※遺失、放在行李箱或未在使用中的手機不賠。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時,實支實付損失的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貨幣,並含支票、匯票及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3,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強盜、搶奪,掛失止付前24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未依約辦理掛失止付不賠。3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毀損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立即向警方報案,並於知悉5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每件物品最高給付8,000元。 ※建築物限被保險人所有。 ※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不賠。3萬
火災臨時住宿海外旅行期間,台灣的住居所因火災、閃電雷擊或爆炸毀損而不適合居住,於修復或重建期間須暫住旅館或租屋時,給付保險金額。 ※建築物限被保險人所有。1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自己的行為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和解及訴訟費用也給付。 ※所有、使用或管理機動車輛、飛機、船舶、武器或動物所致者不賠。 ※自己使用或保管的財物受損、對親屬、僱用人或受僱人的責任不賠。300萬
海外尊榮型 600萬
5天$2,113
去投保 →
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2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2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3.6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2萬
食物中毒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兩人以上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症狀並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3,000元
行程異動*含傳染病檢疫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6,000元
班機改降海外旅行期間搭乘定期航班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加油、臨時停靠或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改降台灣境內其他機場給付保險金額的50%。6,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 *傳染病及檢疫給付附加條款 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在台灣接受強制檢疫 ・目的地衛福部旅遊疫情建議達第三級 ・目的地政府為防治傳染病關閉邊境或禁止外國人入境 ※搭乘自台灣出發的班機起飛後,目的地政府才為防治傳染病關閉邊境,致無法入境須返回台灣時,也給付。*15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 *傳染病及檢疫給付附加條款 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並扣除可退款部分: ・所處或預定前往地點發生傳染病 ・本人被要求接受檢疫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15萬
水陸交通延誤預定搭乘的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因天候、機械故障、天災、劫持或罷工延誤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同一場站限1次,保險期間內限2次。 ※郵輪、纜車、遊樂區巴士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不賠。6,000元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遭遇劫機,按劫機日數每日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劫機以10日為限;未滿24小時以1日計。6,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6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6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二度燒燙傷大於全身20%、三度大於全身10%,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150萬
海外急難援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或突發疾病發生嚴重病況,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運送到能提供適當醫療的最近醫院;各項援助費用合計以美金12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通報24小時通報中心並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未事先通報自行安排轉送的費用不負擔。 ※本身已知的既往症所致者不提供。 ※事故發生時已逾85歲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援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費用合計上限美金12萬元,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醫療轉送回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安葬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安達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安達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安達負擔。美金12萬
等待返國住宿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實支實付出院後至返回台灣前增加的住宿費用,每日以保險金額為限,最多給付5日。6,000元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增額以乘客身分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或失能,除意外身故、意外失能外,另按保險金額給付;失能依失能等級比例計算。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大眾運輸工具:指定時營運的商用客機或水上、陸上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包車、包機、包船。 ※搭乘:指登上至完全離開交通工具,在場站內候車不算。120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手機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且使用中的手機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滅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 ※遺失、放在行李箱或未在使用中的手機不賠。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時,實支實付損失的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貨幣,並含支票、匯票及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6,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強盜、搶奪,掛失止付前24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未依約辦理掛失止付不賠。6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毀損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立即向警方報案,並於知悉5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每件物品最高給付8,000元。 ※建築物限被保險人所有。 ※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不賠。6萬
火災臨時住宿海外旅行期間,台灣的住居所因火災、閃電雷擊或爆炸毀損而不適合居住,於修復或重建期間須暫住旅館或租屋時,給付保險金額。 ※建築物限被保險人所有。2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自己的行為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和解及訴訟費用也給付。 ※所有、使用或管理機動車輛、飛機、船舶、武器或動物所致者不賠。 ※自己使用或保管的財物受損、對親屬、僱用人或受僱人的責任不賠。600萬
海外超值型 69萬
5天$900
去投保 →
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5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食物中毒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兩人以上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症狀並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3,000元
行程異動*含傳染病檢疫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3,000元
班機改降海外旅行期間搭乘定期航班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加油、臨時停靠或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改降台灣境內其他機場給付保險金額的50%。3,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3,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 *傳染病及檢疫給付附加條款 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在台灣接受強制檢疫 ・目的地衛福部旅遊疫情建議達第三級 ・目的地政府為防治傳染病關閉邊境或禁止外國人入境 ※搭乘自台灣出發的班機起飛後,目的地政府才為防治傳染病關閉邊境,致無法入境須返回台灣時,也給付。*12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 *傳染病及檢疫給付附加條款 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並扣除可退款部分: ・所處或預定前往地點發生傳染病 ・本人被要求接受檢疫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12萬
水陸交通延誤預定搭乘的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因天候、機械故障、天災、劫持或罷工延誤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同一場站限1次,保險期間內限2次。 ※郵輪、纜車、遊樂區巴士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不賠。3,000元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遭遇劫機,按劫機日數每日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劫機以10日為限;未滿24小時以1日計。3,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 (喪葬費用)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依法給付喪葬費用;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喪葬費用各家合計以69萬元為限。69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69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二度燒燙傷大於全身20%、三度大於全身10%,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172,500元
海外急難援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或突發疾病發生嚴重病況,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運送到能提供適當醫療的最近醫院;各項援助費用合計以美金12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通報24小時通報中心並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未事先通報自行安排轉送的費用不負擔。 ※本身已知的既往症所致者不提供。 ※事故發生時已逾85歲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援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費用合計上限美金12萬元,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醫療轉送回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安葬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安達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安達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安達負擔。美金12萬
等待返國住宿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實支實付出院後至返回台灣前增加的住宿費用,每日以保險金額為限,最多給付5日。3,000元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3,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手機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且使用中的手機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滅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 ※遺失、放在行李箱或未在使用中的手機不賠。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時,實支實付損失的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貨幣,並含支票、匯票及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3,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強盜、搶奪,掛失止付前24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未依約辦理掛失止付不賠。3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毀損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立即向警方報案,並於知悉5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每件物品最高給付8,000元。 ※建築物限被保險人所有。 ※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不賠。3萬
火災臨時住宿海外旅行期間,台灣的住居所因火災、閃電雷擊或爆炸毀損而不適合居住,於修復或重建期間須暫住旅館或租屋時,給付保險金額。 ※建築物限被保險人所有。1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自己的行為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和解及訴訟費用也給付。 ※所有、使用或管理機動車輛、飛機、船舶、武器或動物所致者不賠。 ※自己使用或保管的財物受損、對親屬、僱用人或受僱人的責任不賠。300萬
海外尊榮型 69萬
5天$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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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5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食物中毒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兩人以上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症狀並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3,000元
行程異動*含傳染病檢疫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6,000元
班機改降海外旅行期間搭乘定期航班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加油、臨時停靠或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改降台灣境內其他機場給付保險金額的50%。6,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 *傳染病及檢疫給付附加條款 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在台灣接受強制檢疫 ・目的地衛福部旅遊疫情建議達第三級 ・目的地政府為防治傳染病關閉邊境或禁止外國人入境 ※搭乘自台灣出發的班機起飛後,目的地政府才為防治傳染病關閉邊境,致無法入境須返回台灣時,也給付。*15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 *傳染病及檢疫給付附加條款 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並扣除可退款部分: ・所處或預定前往地點發生傳染病 ・本人被要求接受檢疫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15萬
水陸交通延誤預定搭乘的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因天候、機械故障、天災、劫持或罷工延誤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同一場站限1次,保險期間內限2次。 ※郵輪、纜車、遊樂區巴士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不賠。6,000元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遭遇劫機,按劫機日數每日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劫機以10日為限;未滿24小時以1日計。6,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 (喪葬費用)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依法給付喪葬費用;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喪葬費用各家合計以69萬元為限。69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69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二度燒燙傷大於全身20%、三度大於全身10%,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172,500元
海外急難援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或突發疾病發生嚴重病況,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運送到能提供適當醫療的最近醫院;各項援助費用合計以美金12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通報24小時通報中心並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未事先通報自行安排轉送的費用不負擔。 ※本身已知的既往症所致者不提供。 ※事故發生時已逾85歲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援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費用合計上限美金12萬元,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醫療轉送回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安葬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安達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安達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安達負擔。美金12萬
等待返國住宿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實支實付出院後至返回台灣前增加的住宿費用,每日以保險金額為限,最多給付5日。6,000元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手機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且使用中的手機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滅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 ※遺失、放在行李箱或未在使用中的手機不賠。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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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臨時住宿海外旅行期間,台灣的住居所因火災、閃電雷擊或爆炸毀損而不適合居住,於修復或重建期間須暫住旅館或租屋時,給付保險金額。 ※建築物限被保險人所有。2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自己的行為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和解及訴訟費用也給付。 ※所有、使用或管理機動車輛、飛機、船舶、武器或動物所致者不賠。 ※自己使用或保管的財物受損、對親屬、僱用人或受僱人的責任不賠。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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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旅遊險

本區商品附申根保險證明。若為一般旅遊且無此需求,投保一般旅遊險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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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期間內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每次出國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每次出國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門診與急診每保單年度合計限20次。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每次出國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門診與急診每保單年度合計限20次。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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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出國限2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兩人以上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症狀並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2,000元
行程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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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保險期間內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500萬
意外失能保險期間內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500萬
重大燒燙傷保險期間內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出國限1次。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二度燒燙傷大於全身20%、三度大於全身10%,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125萬
海外急難援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或突發疾病發生嚴重病況,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運送到能提供適當醫療的最近醫院;各項援助費用合計以美金12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通報24小時通報中心並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未事先通報自行安排轉送的費用不負擔。 ※本身已知的既往症所致者不提供。 ※事故發生時已逾85歲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援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費用合計上限美金12萬元,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醫療轉送回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安葬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安達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安達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安達負擔。美金12萬
空中大眾運輸工具增額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搭乘空中大眾運輸工具時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或失能,除意外身故、意外失能外,另按保險金額給付;失能依失能等級比例計算。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空中大眾運輸工具:指固定路線定時營運(含加班班次)、對大眾開放的空中交通工具。 ※搭乘:指登上至完全離開航空器。200萬
個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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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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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闖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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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菁英3.0 方案一 + 方案二 · 500萬
年繳$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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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期間內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每次出國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每次出國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門診與急診每保單年度合計限20次。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為3倍;歐洲、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為2倍。 ※突發疾病:指每次出國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門診與急診每保單年度合計限20次。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每次出國前9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食物中毒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出國限2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兩人以上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症狀並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2,000元
行程異動*含傳染病檢疫
班機延誤 (限額)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實支實付延誤期間額外支出的膳食、住宿及往返機場交通費用,每次出國累計以保險金額為限。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 ※在台灣境內發生的費用,以原預定出發起24小時內為限。3萬
班機改降海外旅行期間搭乘定期航班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加油、臨時停靠或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出國限2次;改降台灣境內其他機場給付保險金額的50%。5,000元
行李延誤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實支實付領回行李前應急購買必要衣物及日用品的費用。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3萬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 *傳染病及檢疫給付附加條款 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在台灣接受強制檢疫 ・目的地衛福部旅遊疫情建議達第三級 ・目的地政府為防治傳染病關閉邊境或禁止外國人入境 ※搭乘自台灣出發的班機起飛後,目的地政府才為防治傳染病關閉邊境,致無法入境須返回台灣時,也給付。*12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 *傳染病及檢疫給付附加條款 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並扣除可退款部分: ・所處或預定前往地點發生傳染病 ・本人被要求接受檢疫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12萬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遭遇劫機,按劫機日數每日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劫機以10日為限;未滿24小時以1日計。5,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保險期間內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500萬
意外失能保險期間內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500萬
重大燒燙傷保險期間內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出國限1次。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二度燒燙傷大於全身20%、三度大於全身10%,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125萬
海外急難援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或突發疾病發生嚴重病況,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運送到能提供適當醫療的最近醫院;各項援助費用合計以美金12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通報24小時通報中心並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未事先通報自行安排轉送的費用不負擔。 ※本身已知的既往症所致者不提供。 ※事故發生時已逾85歲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援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費用合計上限美金12萬元,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醫療轉送回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安葬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安達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安達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安達負擔。美金12萬
等待返國住宿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實支實付出院後至返回台灣前增加的住宿費用,每日以保險金額為限,最多給付5日。5,000元
空中大眾運輸工具增額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搭乘空中大眾運輸工具時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或失能,除意外身故、意外失能外,另按保險金額給付;失能依失能等級比例計算。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空中大眾運輸工具:指固定路線定時營運(含加班班次)、對大眾開放的空中交通工具。 ※搭乘:指登上至完全離開航空器。200萬
綁架事故補償海外旅行期間遭綁架達24小時以上,按綁架日數每日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出國以30日為限。 ※綁架:指以要求贖金為目的,以武力或詐欺羈押、拘留或劫持被保險人。5,000元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按實際現金價值實支實付。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 ※每件物品最高給付8,000元。3萬
旅行文件損失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實支實付重新申辦的行政規費。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萬
手機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且使用中的手機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滅失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出國限1次。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 ※遺失、放在行李箱或未在使用中的手機不賠。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時,實支實付損失的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貨幣,並含支票、匯票及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5,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強盜、搶奪,掛失止付前24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未依約辦理掛失止付不賠。5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毀損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立即向警方報案,並於知悉5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每件物品最高給付8,000元。 ※建築物限被保險人所有。 ※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不賠。5萬
火災臨時住宿海外旅行期間,台灣的住居所因火災、閃電雷擊或爆炸毀損而不適合居住,於修復或重建期間須暫住旅館或租屋時,給付保險金額。 ※建築物限被保險人所有。2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自己的行為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和解及訴訟費用也給付。 ※所有、使用或管理機動車輛、飛機、船舶、武器或動物所致者不賠。 ※自己使用或保管的財物受損、對親屬、僱用人或受僱人的責任不賠。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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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條件及注意事項

國外旅遊

保障期間

國外旅遊可承保1~180日,最早可於出發前90天投保,最晚可於出發前2小時投保。

投保年齡

18歲~75歲 (保額規定請見下方說明)

額度限制

18~70歲:最高投保900萬
71~75歲:最高投保500萬
超過75歲以上:不承保

國外旅遊(多人/非網投)

保障期間

可承保1~180日。

投保年齡

由滿18歲之要保人,幫自己和0~85歲同行者投保 (若人數過多或為法人、公司行號、機關學校,請聯繫客服辦理;惟要保人不得為旅行社)

額度限制

• 0~未滿15歲:69萬 (見下方說明)
• 滿15歲~65歲:最高投保2,000萬
• 超過65歲~70歲:最高投保1,500萬
• 超過70歲~75歲:最高投保500萬
• 超過75歲~80歲:最高投保300萬
• 超過80歲~85歲:最高投保100萬
• 超過85歲以上:婉謝承保

【未滿15歲喪葬費用限額】由於法規限制喪葬費用最高69萬,實際進件時若遇到其他意外險/壽險保單已佔用額度,我們會幫您扣除之。比如已有20萬的壽險保單,則此次投保的意外身故與失能保額,會幫您從69萬修改為40萬 (其他項目,如醫療、不便險的保障金額仍都相同),保費也會按調整後的保額重新計算。

注意事項

➜ 填寫要保書資訊後,我們將盡快email給您正式要保書,您將需要列印正式要保書,並請要保人、被保險人親自簽名。
➜ 最晚需於出發前5個工作天投保、並且需於出發前3個工作天讓前進智能保經收到正本要保書文件。
➜ 如需「申根保險證明」,請投保申根方案,並且投保時要選擇「申請英文投保證明」(需提供英文姓名與護照號碼)。

  • 海外特定地區調整係數值
    • 美加:300%
    • 歐洲、紐澳、日本、韓國:200%
寰宇菁英3.0專案

保障期間

一年期

投保年齡

15足歲~65歲。經安達產物同意,最高可續保至 75歲,惟65歲以上限投保計畫1,續保時超過65歲亦同。

注意事項

本商品為一年期旅遊險,投保後可享全年不限次數海外差旅保障,每次出國不需行前報備。
投保時可選擇每次海外停留天數最多30、45、60、90天。

特定地區除外責任: 本分公司依美國、聯合國、歐盟及中華民國等經濟制裁相關法令規定,就被保險人前往伊朗、敘利亞、古巴、北韓、北蘇丹、克里米亞、委內瑞拉、緬甸、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之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DNR)地區、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LNR)地區,或其他受制裁國家/地區所發生之保險事故,本分公司不予承保。前述經濟制裁之國家或地區,應依各國政府、國際組織或主管機關於其官方網站或公告所公布之最新名單為準。

安達產物旅遊險特色:產險式的「一張全包」

安達產物(Chubb)背靠是全球規模數一數二的產險集團,它的旅遊綜合險走的是廣度路線:人受傷、在國外生病、班機延誤、行李遲遲不來、把別人的東西弄壞得賠錢,這些都有保障。

在 bobe 可以買到三種安達旅遊險,先看你適合哪一種:

網路投保多人投保寰宇菁英3.0
適合一個人、趕時間、刷自己的卡幫長輩、小孩或全家保,或想要更高醫療額度一年出國好幾趟的商務客
投保年齡18~75歲(計畫4~6、申根計畫6 到70歲)0~85歲15~65歲
保險期間單次 1~180天單次 1~180天一年期,全年不限次數
投保方式線上完成,刷本人信用卡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親筆簽名、交紙本,抓3~5個工作天親筆簽名、交紙本

三種商品都有的保障:

急難救助給到美金12萬,額度與服務都名列前茅

同業的海外急難救助多半設在100萬到150萬,安達的是美金12萬(約新台幣370萬)。轉送醫療由特約救援機構統籌,不受限於定期班機,若緊急時醫療專機也調得動,非常有彈性。涵蓋的項目從緊急醫療轉送、轉送回國、遺體骨灰運送,到安排親友探視、送未成年子女返國都算在內。

【常見疑問】保單條款沒寫,是不是就沒有這項服務?請放心!本服務為投保生效即自動享有的『免費加值禮遇』(因不計入保費,故不會列於正式保單條款中)。您的權益依投保當下的服務規範為準,在保險期間內全程有效;安達保留日後調整新方案內容之權利,異動以官網公告為主。

海外突發疾病含法定傳染病

在當地住院按實際花費賠到限額;門診、急診的額度三種商品算法不同,見下面各商品。

旅程取消/更改含傳染病及檢疫

比較少見的是,「旅程取消」與「旅程更改」還掛了傳染病及檢疫給付條款:被強制檢疫、目的地疫情拉到第三級、為了防疫封關進不去等情況下取消或改行程,一樣賠得到。

*寰宇菁英3.0 須選方案一+方案二才有此項目。


網路投保:六個計畫差在哪

計畫1到6,真正的差別只在意外身故與醫療保額。以5天保費為例:

保障項目計畫1計畫2計畫3計畫4計畫5計畫6
5天保費558元678元916元1,038元1,276元1,396元
意外身故200萬300萬500萬600萬800萬900萬
意外醫療20萬30萬50萬60萬80萬90萬
海外突發疾病10萬20萬40萬50萬70萬80萬

可發現一個規律:計畫1到6的意外醫療一律是意外身故保額的10%,想把意外醫療拉高,只能往上選計畫(或改買高醫療的「多人投保」)。門診、急診各以住院額度的2%、5%計算。

不便險額度六個計畫完全一樣:班機延誤滿4小時起賠,每滿4小時6,000元,買計畫1跟買計畫6拿到的錢一模一樣。所以挑選時只要考慮醫療與身故想保多高;在意海外醫療的,建議從計畫4起跳,海外突發疾病至少有50萬。

要去歐洲,選「申根計畫6」:醫療保額120萬元,英文保單與申根投保證明都開得出來。


多人投保:醫療更高,還有地區增額

醫療端有兩項網投沒有的優勢。一是海外突發疾病的地區增額:歐洲、紐澳、日本、韓國乘2倍,美加乘3倍,去這些地方等於醫療額度直接翻倍以上。二是門診與急診的比例較高,分別是住院額度的3%與10%。另外,意外醫療不是網投那個10%:從下面的試算表可以看到,醫療額度大約是意外身故保額的兩成。

分超值型與尊榮型兩系列,差異集中在不便險與責任險:尊榮型的班機延誤、行李延誤都是超值型的兩倍(班機延誤每4小時6,000元,跟網投持平;超值型3,000元),旅程取消與更改從12萬升到15萬,責任險從300萬升到600萬。

保險金額從300萬到1500萬都能選,而不便險是定額給付、不隨保險金額變動——買尊榮型300萬,延誤與旅程取消的額度跟買尊榮型1500萬完全相同,差的只有意外身故與醫療。以五天行程為例:

方案與保額5天保費意外身故醫療與海外突發疾病責任險班機延誤旅程取消
海外超值型500萬1688元500萬100萬300萬每4小時3000元12萬
海外尊榮型300萬1291元300萬60萬600萬每4小時6000元15萬
海外尊榮型600萬2113元600萬120萬600萬每4小時6000元15萬
申根超值型600萬2291元600萬150萬300萬每4小時3000元12萬
申根尊榮型300萬2274元300萬150萬600萬每4小時6000元15萬
申根尊榮型600萬2441元600萬150萬600萬每4小時6000元15萬

要去歐洲,選申根超值型或申根尊榮型:醫療保額到150萬元,英文保單與申根投保證明都有。

行程含郵輪、跨國列車或長途客運的人另可留意,多人投保還有一項「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延誤保險」,延誤滿四小時起賠,賠法與班機延誤相同,同一搭乘場站限一次、保險期間內最多二次(網路投保沒有這項)。

幫小孩保也不用擔心保不了:未滿15歲因法令對喪葬費用設限,意外身故保額會壓到69萬,醫療與海外突發疾病額度也依未滿15歲方案另訂,不便險照舊,系統會依被保險人實際情況自動調整,不必擔心卡住。


寰宇菁英3.0:一年期,出國自動生效

全年不限次數、每趟最多可選30~90天(天數越長保費越高)、出國自動生效,不必每次重保。分兩種買法:只買方案一(旅平:身故、醫療、海外突發疾病),或方案一+方案二(再加不便險與責任險)。

以每趟最多30天計,旅平加不便的完整版一年13,220元(身故500萬、醫療50萬、海外突發疾病50萬、責任500萬);只保旅平6,655元。大約一年出國超過四、五趟,這樣算就比每次單買划算。

跟單次型不一樣的地方:門診、急診是每次定額上限(依計畫3,000~10,000元);班機延誤、行李延誤是實支實付,最高3萬。


一張表看你該選哪個

你的情況建議方向
一人短天數、刷自己信用卡網投計畫4到6
要去歐洲、需要申根證明網投申根計畫6,或多人投保申根型
全家出遊、長輩或兒童同行多人投保
常去美加日韓歐洲、在意醫療多人投保(有地區增額)
預算有限但想要高額不便險多人投保尊榮型300萬
一年多趟、商務差旅寰宇菁英3.0

滑雪、雪地行程,保得到嗎

在雪場跌倒受傷,用的是「意外傷害醫療」,滑雪沒有被排除在外。安達產物旅行傷害醫療保險的不保事項,列的是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這類競賽或表演,以及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的競賽或表演,滑雪和滑雪板都不在名單上。

投保須知另外寫明,攀登高危險性3,000公尺以上高山、專業性潛水、競賽性質的活動,都不在旅平險的投保範圍。這跟理賠不同,是這張保單能不能保的問題。行程排的是3,000公尺以上的高山攀登,或你是去比賽而不是去滑雪,一般旅平險都不會承保,得找專門的活動保險。對於只是在雪場滑一天、走一段雪地步道的普通遊客,則不會有影響。

雪場最常見的理賠是骨折和扭傷,算意外傷害醫療。網投的意外醫療是身故保額的10%,計畫1只有20萬,要滑雪就往計畫4以上選。

❓ 常見問題

為什麼保單裡找不到海外急難救助?

安達產物將「海外急難救助服務」視為附加提供的無償服務,因此不在您付費購買的保單條款中。但只要您投保安達產物的旅遊保險,即自動符合資格,可享有此貼心服務,涵蓋海外醫療協助、緊急運送與轉送等,讓您旅途中更有保障。

安達產物多人投保,兒童保額怎麼算?

兒童保額為69萬,而業務員進件時,系統會根據被保險人實際狀況調整,您不需擔心喪葬費限額而無法投保,也不需要主動告知其他保險已佔用多少額度 (例如:被保險人已有69萬的,會調整成投保0萬;已有20萬保單,則會調整成投保40萬)。僅有意外身故/失能保額會受到調整,其他保障包含傷害醫療、海外突發疾病、不便險的保額都完全相同,而保險費會依據最終投保保額重新計算。

安達產物有申根保險嗎?

安達產險網路投保、線下投保都有提供申根保險,網路投保對申根地區提供「申根計畫6」,醫療保額120萬符合申根保險條件;線下投保也有「申根超值型、申根尊榮型」可以選,醫療保額到150萬,投保時記得選擇英文投保證明就會提供申根投保證明。申根保險的完整比較請看申根保險。

安達產物班機延誤怎麼賠?

班機延誤達4小時以上即可申請,採「定額、累進式」給付。網路投保與多人投保尊榮型:每滿4小時理賠6,000元,單次上限12,000元(也就是延誤4小時~未滿8小時給付6,000元、延誤滿8小時以上給付12,000元)。保險期間最高給付2次事故,最高可理賠2.4萬元。多人投保超值型為每滿4小時3,000元;寰宇菁英3.0 為實支實付,最高3萬。

申請時須向航空公司索取載明航班、原定與實際時間、延誤原因的「延誤證明」。

諾羅病毒、急性腸胃炎是海外突發疾病嗎?可以理賠嗎?

會。諾羅病毒、急性腸胃炎這類「突發、急性、原本沒有的」疾病屬於海外突發疾病的範圍,在保額限額內可憑當地就醫的診斷書與醫療收據申請理賠。要注意這類病多半是看門診或急診,理賠上限會比住院低。

另外,如果是由食物中毒所造成,安達計畫1-6皆提供「食物中毒慰問保險金3,000元」,此項目與醫療保險金可以同時申請理賠,並不衝突。

因為疫情或法定傳染病取消、更改行程,安達賠嗎?

有機會。安達的「旅程取消/更改」附加了傳染病及檢疫條款,若遇到下列情形可納入保障:在國內接受強制檢疫、預定前往地點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升到第三級、目的地為防疫關閉邊境或禁止外籍人士入境、班機起飛後目的地封關導致必須返國(寰宇菁英3.0 須選方案一+方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