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險可能不賠併發症?如何挑選條款才有保障?

什麼是癌症併發症?可以分成兩種

  • 併發症 (疾病併發症):因癌症直接引起的續發性病症,比如大腸癌導致的腸阻塞。
    ➜ 屬於條款所稱的「癌症或其併發症」,沒有理賠爭議。
  • 後遺症 (治療併發症):因癌症的醫療行為而引起的副作用,比如口腔炎是化療後常見的併發症。
    ➜ 嚴格來說是「癌症治療所造成的併發症」,有可能產生理賠爭議。

療程型癌症險,需注意是否包含併發症

保障範圍是「癌症醫療」的保單,也就是「療程型癌症險」,才會有併發症理賠的爭議。

療程型癌症險的條款,主要可以分成兩種:

類型條款寫法理賠範圍
縮限型以治療癌症為直接原因,必須接受治療者癌症(包含復發性癌症、轉移性癌症)
擴大型經診斷罹患癌症或因其併發症,必須接受治療者癌症(包含復發性癌症、轉移性癌症)、癌症引起的其他病症

擴大型的條款寫法,理賠範圍才包含併發症,嚴格來說是「疾病併發症」,但對於「治療併發症(後遺症)」實際上有模糊空間。不過即使遇到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狀況,經上訴後,一般最終會以有利於保戶的解釋來判決。

哪些險種沒有併發症爭議?

保障範圍越複雜的保單,越可能產生理賠爭議。以療程型癌症險為例,既要看發生原因(因癌症引起),還要看治療方式(接受指定治療),有兩層條件。

如果擔心會有理賠爭議,建議直接分開投保!要保癌症就選擇「一次給付的癌症險」,要保醫療就直接選擇「醫療險」,這樣保障範圍才最廣。

  • 醫療險:保障範圍包含意外和疾病。併發症、後遺症都是疾病的一種,可以理賠。
  • 一次給付癌症險/多次給付癌症險:基於確診癌症理賠,與醫療方式無關,彈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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