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險要保證續保嗎?
投保定期險需要重視續保問題,畢竟我們都不希望發生保險公司出險了一次,結果明年就不讓你繼續保了。或是另一種狀況,保險公司賠錢了,於是停售了這個商品。而此時你可能年齡大了、體況不如以往了,導致想找替代保單也困難重重。
因此挑選商品時,特別是對於可多次給付的健康保險 (比如醫療險、癌症險、長照失能等),建議儘可能找有「保證續保」的商品,才能保護我們續保的權利,確保保單能穩定長期持續。
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需要保證續保嗎?
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可能在一次性理賠重度癌症保險金後,契約就結束了。有些人可能會想,那這張保單就沒什麼理賠太多次的問題,是不是就不需要顧慮續保問題了?
但需要知道,保單也可能會因為損失率過高、停售而無法續保。跟意外險不同,醫療、健康險的發生率可能會隨時代改變,很難說會不會調整。因此如果你的癌症險保單,是要用20年、30年以上的癌症險保單,建議選擇有保證續保的商品。
可以買產險的癌症險嗎?
產險公司的癌症險一年一約,適合用於短期加強保障
產險的癌症險,相較於壽險公司,有不需要綁主約的優勢。但依然要提醒,產險公司因為無法提供保證續保,可能有斷保風險,特別是中高齡者要注意,以免因體況改變無法投保新保單。無法續保的原因,可能也不是因為理賠過,更可能是商品被保險公司停售或改版,因此投保個5年可能還可以,不建議作為長期規劃。
如果只需要癌症險,並且也無法在既有保單上附加癌症附約(或已達最高保額),那麼選擇投保產險的癌症險,也不失為一個選擇。
適合對象:
- 僅想短期保障:覺得當前存款不足以承受癌症風險,想透過保險轉嫁短期風險的人。
- 想要更高保額:各家保險公司大多提供100萬~300萬保額,但罹癌開銷可以很大,如果追求更高保額,只保一間可能不夠,可以選擇產險當成第二、第三張加強用。
怎麼分辨條款是否保證續保?
根據條款,對續保的處理大致上分為下面三種:
一般非保證續保的商品,會在條款上寫「契約有效期間」的地方,看到像這樣的文字:
本契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且不保證續保。保險期間屆滿時,經本公司同意續保後,要保人得交付保險費,以使本契約繼續有效。
這意思就是每年續保都需要經過保險公司同意,保險公司有權利拒絕續保,包含商品停售也自然會不能續保。
有保證續保的商品,會在條款上寫「契約有效期間及保證續保」的地方,這樣寫:
本附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時,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以逐年使本附約繼續有效,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本附約續保時,按續保生效當時依規定陳報主管機關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但不得針對個別被保險人身體狀況調整之。
也就是只要保戶有正常繳保費,保險公司不能拒絕續保,就算商品停售了、不受理新承保的案件了,既有保戶還是享有繼續續保的權利,直到商品規範的續保年齡上限。
另外,保險公司也不能在續保時針對你個人的健康狀況漲保費。但請注意,這不代表費率就不會變,保證續保的商品是「不保證費率」的,如果保險公司錯估了發生率,導致保單損失率差異太大,還是有可能調整保費的。
條款是這樣寫的:
本附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時,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以逐年使本附約繼續有效。
除本公司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停止銷售本附約或有前項約定情形外,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
本附約續保時,依續保生效時報經主管機關核可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但不得針對個別被保險人身體狀況調整之。
這種雖然類似保證續保,保險公司不能隨意拒絕保戶續保、也不能因個人情況加費,但多了一句「停止銷售的情形除外」!
也就是這個保單商品如果停售下架了,既有的保戶也不能續約,因此這種商品不能算是真正的保證續保,如果要長期持有,投保時應注意。
續保問題是一年定期商品,不論主約或附約都會遇到的問題。畢竟短期保險有較高的調整彈性,也會導致相應的不確定性。盡可能地選擇保證續保 (或至少是有條件保證續保) 的商品,也能讓我們對自己的保單更安心!
想保癌症險?找顧問
癌症險常見問題
關於保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