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產物 旅遊險

試算
釘選
PRODUCT

網路投保方案

本區為網路投保商品,適用於滿18歲要保人本人刷信用卡投保。快速方便,最快一小時生效!

超值型 600萬
5天$782
去投保 →
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6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萬
食物中毒海外旅行期間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與至少一位同行者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腸胃炎症狀;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3,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4,000元
班機改降搭乘的飛機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每次旅行限1次。2,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5,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4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4萬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搭乘的飛機遭劫持,給付保險金額。5萬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6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6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依條款附表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同一部位只給付較嚴重一項。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三度燒燙傷面積達全身20%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9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1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已由其他救援服務負擔的費用,只賠超過的部分。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10萬為限: ・搜索救助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另有分項上限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另有分項上限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10萬
海外急難救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只限救護車或定期班機;轉送回國限定期班機。各以美金6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撥24小時專線通報,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自行處理後才申請者不提供。 ※使用服務前90日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傷病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救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各有上限,詳見服務辦法: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中國信託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中信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中信負擔。美金6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5,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須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紙幣、硬幣、支票、匯票或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3,000元
竊盜損失海外旅行期間財物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同一事故已領行李損失保險金者不賠。 ※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旅行文件、交通票證、珠寶等不賠。2,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搶奪,掛失止付前36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遭竊盜、搶奪須立即報警;自行遺失免報案。 ※未辦掛失止付、經本人同意預借的現金不賠。 ※配偶、家屬、同住者、受僱人或代理人等冒用不賠,但已提告者仍給付。3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保單上載明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裝修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金銀珠寶及鐘錶按市價、其他物品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儘速向警方報案。 ※現金、有價證券、骨董藝術品、機動車輛不賠。 ※存放在露天、未全部關閉建築內的物品遭竊盜者不賠。3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民事抗辯費用也給付,和解須經保險公司同意。 ※所有、使用或管理車輛、飛機、船舶或槍枝所致者不賠。 ※對直系親屬、家屬、受僱人或同行親友的責任不賠。 ※租借或代人管理的財物受損不賠,但旅館飯店及其房間內物品仍給付。 ※無自負額。100萬
網投贈免費醫療諮詢
網投贈免費醫療諮詢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網路投保含海外突發疾病並成功出單,享免付費「Fun心Care醫療諮詢服務」乙次,由台灣急診醫師線上視訊諮詢。(簽名投保方案不適用)
尊榮型 600萬
5天$886
去投保 →
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6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萬
食物中毒海外旅行期間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與至少一位同行者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腸胃炎症狀;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5,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6,000元
班機改降搭乘的飛機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每次旅行限1次。5,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8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8萬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搭乘的飛機遭劫持,給付保險金額。10萬
票券活動取消出境前預購的海外表演、遊樂場或滑雪場票券,因主辦單位取消或業者關閉場所而無法使用,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票券遺失、例行保養或公休、免費票、月票季票年票不賠。3,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6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6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依條款附表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同一部位只給付較嚴重一項。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三度燒燙傷面積達全身20%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9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3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已由其他救援服務負擔的費用,只賠超過的部分。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30萬為限: ・搜索救助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另有分項上限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另有分項上限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30萬
海外急難救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只限救護車或定期班機;轉送回國限定期班機。各以美金6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撥24小時專線通報,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自行處理後才申請者不提供。 ※使用服務前90日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傷病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救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各有上限,詳見服務辦法: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中國信託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中信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中信負擔。美金6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須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紙幣、硬幣、支票、匯票或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3,000元
竊盜損失海外旅行期間財物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同一事故已領行李損失保險金者不賠。 ※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旅行文件、交通票證、珠寶等不賠。5,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搶奪,掛失止付前36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遭竊盜、搶奪須立即報警;自行遺失免報案。 ※未辦掛失止付、經本人同意預借的現金不賠。 ※配偶、家屬、同住者、受僱人或代理人等冒用不賠,但已提告者仍給付。5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保單上載明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裝修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金銀珠寶及鐘錶按市價、其他物品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儘速向警方報案。 ※現金、有價證券、骨董藝術品、機動車輛不賠。 ※存放在露天、未全部關閉建築內的物品遭竊盜者不賠。5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民事抗辯費用也給付,和解須經保險公司同意。 ※所有、使用或管理車輛、飛機、船舶或槍枝所致者不賠。 ※對直系親屬、家屬、受僱人或同行親友的責任不賠。 ※租借或代人管理的財物受損不賠,但旅館飯店及其房間內物品仍給付。 ※無自負額。150萬
網投贈免費醫療諮詢
網投贈免費醫療諮詢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網路投保含海外突發疾病並成功出單,享免付費「Fun心Care醫療諮詢服務」乙次,由台灣急診醫師線上視訊諮詢。(簽名投保方案不適用)
租車型 600萬
5天$1,004
去投保 →
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6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萬
食物中毒海外旅行期間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與至少一位同行者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腸胃炎症狀;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5,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6,000元
班機改降搭乘的飛機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每次旅行限1次。5,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8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8萬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搭乘的飛機遭劫持,給付保險金額。10萬
票券活動取消出境前預購的海外表演、遊樂場或滑雪場票券,因主辦單位取消或業者關閉場所而無法使用,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票券遺失、例行保養或公休、免費票、月票季票年票不賠。3,000元
租車事故慰問海外旅行期間本人駕駛或搭乘向合法業者租賃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汽車:指9人座以下、四輪以上的車輛,不含機車。 ※無有效國際或當地駕照者不賠。 ※競速飆車、駕駛沙灘車、超載不賠。5,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6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6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依條款附表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同一部位只給付較嚴重一項。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三度燒燙傷面積達全身20%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9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3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已由其他救援服務負擔的費用,只賠超過的部分。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30萬為限: ・搜索救助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另有分項上限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另有分項上限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30萬
海外急難救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只限救護車或定期班機;轉送回國限定期班機。各以美金6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撥24小時專線通報,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自行處理後才申請者不提供。 ※使用服務前90日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傷病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救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各有上限,詳見服務辦法: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中國信託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中信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中信負擔。美金6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須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紙幣、硬幣、支票、匯票或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3,000元
竊盜損失海外旅行期間財物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同一事故已領行李損失保險金者不賠。 ※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旅行文件、交通票證、珠寶等不賠。5,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搶奪,掛失止付前36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遭竊盜、搶奪須立即報警;自行遺失免報案。 ※未辦掛失止付、經本人同意預借的現金不賠。 ※配偶、家屬、同住者、受僱人或代理人等冒用不賠,但已提告者仍給付。5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保單上載明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裝修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金銀珠寶及鐘錶按市價、其他物品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儘速向警方報案。 ※現金、有價證券、骨董藝術品、機動車輛不賠。 ※存放在露天、未全部關閉建築內的物品遭竊盜者不賠。5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民事抗辯費用也給付,和解須經保險公司同意。 ※所有、使用或管理車輛、飛機、船舶或槍枝所致者不賠。 ※對直系親屬、家屬、受僱人或同行親友的責任不賠。 ※租借或代人管理的財物受損不賠,但旅館飯店及其房間內物品仍給付。 ※無自負額。150萬
網投贈免費醫療諮詢
網投贈免費醫療諮詢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網路投保含海外突發疾病並成功出單,享免付費「Fun心Care醫療諮詢服務」乙次,由台灣急診醫師線上視訊諮詢。(簽名投保方案不適用)
基本型 600萬
5天$598
去投保 →
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6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萬
行程異動
-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6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6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依條款附表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同一部位只給付較嚴重一項。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三度燒燙傷面積達全身20%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90萬
海外急難救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只限救護車或定期班機;轉送回國限定期班機。各以美金6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撥24小時專線通報,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自行處理後才申請者不提供。 ※使用服務前90日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傷病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救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各有上限,詳見服務辦法: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中國信託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中信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中信負擔。美金6萬
個人財物
-
家中留守
-
意外闖禍
-
網投贈免費醫療諮詢
網投贈免費醫療諮詢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網路投保含海外突發疾病並成功出單,享免付費「Fun心Care醫療諮詢服務」乙次,由台灣急診醫師線上視訊諮詢。(簽名投保方案不適用)
PRODUCT

多人方案 (非網路投保)

海外突發疾病保額更高,特定地區再增額!

本區為線下多人投保方案,並非網路投保,須列印文件並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親自簽名,請預留至少1個以上的工作天。未滿15歲的兒童方案都沒有身故給付,不用擔心因為其他保單卡關!

加值型 500萬
5天$948
去投保 →
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萬
食物中毒海外旅行期間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與至少一位同行者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腸胃炎症狀;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3,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3,000元
班機改降搭乘的飛機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每次旅行限1次。3,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5,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8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8萬
水陸交通延誤海外旅行期間預定搭乘的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因天氣惡劣、機械故障、天災、劫持或罷工延誤4小時以上,給付保險金額;同一出發地限1次,保險期間內限2次。 ※郵輪、纜車、遊樂區巴士、風景區遊湖船艇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投保時已發生罷工或工運活動、自身原因未搭乘,或未搭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者不賠。1,000元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搭乘的飛機遭劫持,給付保險金額。10萬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5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5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依條款附表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同一部位只給付較嚴重一項。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三度燒燙傷面積達全身20%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75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5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已由其他救援服務負擔的費用,只賠超過的部分。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50萬為限: ・搜索救助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另有分項上限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另有分項上限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50萬
海外急難救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只限救護車或定期班機;轉送回國限定期班機。各以美金6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撥24小時專線通報,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自行處理後才申請者不提供。 ※使用服務前90日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傷病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救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各有上限,詳見服務辦法: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中國信託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中信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中信負擔。美金6萬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增額以付費乘客身分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時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或失能,除意外身故、意外失能外,另按保險金額給付;失能依失能等級比例計算。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公共交通工具:指對大眾開放、固定航線或路線的客機及水陸交通工具,不含包車、包機、包船。 ※搭乘:指登上至完全離開交通工具,在場站內尚未登上不算。100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5,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須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紙幣、硬幣、支票、匯票或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3,000元
竊盜損失海外旅行期間財物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同一事故已領行李損失保險金者不賠。 ※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旅行文件、交通票證、珠寶等不賠。5,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搶奪,掛失止付前36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遭竊盜、搶奪須立即報警;自行遺失免報案。 ※未辦掛失止付、經本人同意預借的現金不賠。 ※配偶、家屬、同住者、受僱人或代理人等冒用不賠,但已提告者仍給付。5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保單上載明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裝修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金銀珠寶及鐘錶按市價、其他物品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儘速向警方報案。 ※現金、有價證券、骨董藝術品、機動車輛不賠。 ※存放在露天、未全部關閉建築內的物品遭竊盜者不賠。5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民事抗辯費用也給付,和解須經保險公司同意。 ※所有、使用或管理車輛、飛機、船舶或槍枝所致者不賠。 ※對直系親屬、家屬、受僱人或同行親友的責任不賠。 ※租借或代人管理的財物受損不賠,但旅館飯店及其房間內物品仍給付。 ※無自負額。100萬
優選型 500萬
5天$1,042
去投保 →
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萬
食物中毒海外旅行期間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與至少一位同行者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腸胃炎症狀;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5,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6,000元
班機改降搭乘的飛機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每次旅行限1次。6,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15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15萬
水陸交通延誤海外旅行期間預定搭乘的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因天氣惡劣、機械故障、天災、劫持或罷工延誤4小時以上,給付保險金額;同一出發地限1次,保險期間內限2次。 ※郵輪、纜車、遊樂區巴士、風景區遊湖船艇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投保時已發生罷工或工運活動、自身原因未搭乘,或未搭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者不賠。3,000元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搭乘的飛機遭劫持,給付保險金額。10萬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5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5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依條款附表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同一部位只給付較嚴重一項。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三度燒燙傷面積達全身20%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75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15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已由其他救援服務負擔的費用,只賠超過的部分。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150萬為限: ・搜索救助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另有分項上限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另有分項上限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150萬
海外急難救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只限救護車或定期班機;轉送回國限定期班機。各以美金6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撥24小時專線通報,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自行處理後才申請者不提供。 ※使用服務前90日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傷病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救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各有上限,詳見服務辦法: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中國信託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中信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中信負擔。美金6萬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增額以付費乘客身分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時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或失能,除意外身故、意外失能外,另按保險金額給付;失能依失能等級比例計算。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公共交通工具:指對大眾開放、固定航線或路線的客機及水陸交通工具,不含包車、包機、包船。 ※搭乘:指登上至完全離開交通工具,在場站內尚未登上不算。100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須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紙幣、硬幣、支票、匯票或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5,000元
竊盜損失海外旅行期間財物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同一事故已領行李損失保險金者不賠。 ※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旅行文件、交通票證、珠寶等不賠。6,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搶奪,掛失止付前36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遭竊盜、搶奪須立即報警;自行遺失免報案。 ※未辦掛失止付、經本人同意預借的現金不賠。 ※配偶、家屬、同住者、受僱人或代理人等冒用不賠,但已提告者仍給付。5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保單上載明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裝修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金銀珠寶及鐘錶按市價、其他物品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儘速向警方報案。 ※現金、有價證券、骨董藝術品、機動車輛不賠。 ※存放在露天、未全部關閉建築內的物品遭竊盜者不賠。5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民事抗辯費用也給付,和解須經保險公司同意。 ※所有、使用或管理車輛、飛機、船舶或槍枝所致者不賠。 ※對直系親屬、家屬、受僱人或同行親友的責任不賠。 ※租借或代人管理的財物受損不賠,但旅館飯店及其房間內物品仍給付。 ※無自負額。200萬
樂遊型 500萬
5天$1,147
去投保 →
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萬
食物中毒海外旅行期間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與至少一位同行者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腸胃炎症狀;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5,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6,000元
班機改降搭乘的飛機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每次旅行限1次。6,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15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15萬
水陸交通延誤海外旅行期間預定搭乘的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因天氣惡劣、機械故障、天災、劫持或罷工延誤4小時以上,給付保險金額;同一出發地限1次,保險期間內限2次。 ※郵輪、纜車、遊樂區巴士、風景區遊湖船艇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投保時已發生罷工或工運活動、自身原因未搭乘,或未搭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者不賠。1,000元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搭乘的飛機遭劫持,給付保險金額。10萬
票券活動取消出境前預購的海外表演、遊樂場或滑雪場票券,因主辦單位取消或業者關閉場所而無法使用,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票券遺失、例行保養或公休、免費票、月票季票年票不賠。2,000元
租車事故慰問海外旅行期間本人駕駛或搭乘向合法業者租賃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汽車:指9人座以下、四輪以上的車輛,不含機車。 ※無有效國際或當地駕照者不賠。 ※競速飆車、駕駛沙灘車、超載不賠。3,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身故,各保單合計最高給付200萬元。5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恐怖主義行為所致失能,保險金額超過200萬元時,以200萬元計算。500萬
重大燒燙傷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重大燒燙傷,依條款附表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同一部位只給付較嚴重一項。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重大燒燙傷:指三度燒燙傷面積達全身20%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75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15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已由其他救援服務負擔的費用,只賠超過的部分。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150萬為限: ・搜索救助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另有分項上限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另有分項上限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150萬
海外急難救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只限救護車或定期班機;轉送回國限定期班機。各以美金6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撥24小時專線通報,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自行處理後才申請者不提供。 ※使用服務前90日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傷病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救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各有上限,詳見服務辦法: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中國信託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中信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中信負擔。美金6萬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增額以付費乘客身分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時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或失能,除意外身故、意外失能外,另按保險金額給付;失能依失能等級比例計算。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公共交通工具:指對大眾開放、固定航線或路線的客機及水陸交通工具,不含包車、包機、包船。 ※搭乘:指登上至完全離開交通工具,在場站內尚未登上不算。100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須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紙幣、硬幣、支票、匯票或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5,000元
竊盜損失海外旅行期間財物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同一事故已領行李損失保險金者不賠。 ※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旅行文件、交通票證、珠寶等不賠。6,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搶奪,掛失止付前36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遭竊盜、搶奪須立即報警;自行遺失免報案。 ※未辦掛失止付、經本人同意預借的現金不賠。 ※配偶、家屬、同住者、受僱人或代理人等冒用不賠,但已提告者仍給付。5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保單上載明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裝修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金銀珠寶及鐘錶按市價、其他物品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儘速向警方報案。 ※現金、有價證券、骨董藝術品、機動車輛不賠。 ※存放在露天、未全部關閉建築內的物品遭竊盜者不賠。5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民事抗辯費用也給付,和解須經保險公司同意。 ※所有、使用或管理車輛、飛機、船舶或槍枝所致者不賠。 ※對直系親屬、家屬、受僱人或同行親友的責任不賠。 ※租借或代人管理的財物受損不賠,但旅館飯店及其房間內物品仍給付。 ※無自負額。200萬
加值型 0萬
5天$690
去投保 →
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萬
食物中毒海外旅行期間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與至少一位同行者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腸胃炎症狀;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3,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3,000元
班機改降搭乘的飛機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每次旅行限1次。3,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5,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8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8萬
水陸交通延誤海外旅行期間預定搭乘的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因天氣惡劣、機械故障、天災、劫持或罷工延誤4小時以上,給付保險金額;同一出發地限1次,保險期間內限2次。 ※郵輪、纜車、遊樂區巴士、風景區遊湖船艇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投保時已發生罷工或工運活動、自身原因未搭乘,或未搭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者不賠。1,000元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搭乘的飛機遭劫持,給付保險金額。10萬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 (喪葬費用)0萬
意外失能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5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已由其他救援服務負擔的費用,只賠超過的部分。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50萬為限: ・搜索救助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另有分項上限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另有分項上限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50萬
海外急難救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只限救護車或定期班機;轉送回國限定期班機。各以美金6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撥24小時專線通報,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自行處理後才申請者不提供。 ※使用服務前90日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傷病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救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各有上限,詳見服務辦法: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中國信託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中信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中信負擔。美金6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5,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須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紙幣、硬幣、支票、匯票或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3,000元
竊盜損失海外旅行期間財物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同一事故已領行李損失保險金者不賠。 ※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旅行文件、交通票證、珠寶等不賠。5,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搶奪,掛失止付前36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遭竊盜、搶奪須立即報警;自行遺失免報案。 ※未辦掛失止付、經本人同意預借的現金不賠。 ※配偶、家屬、同住者、受僱人或代理人等冒用不賠,但已提告者仍給付。5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保單上載明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裝修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金銀珠寶及鐘錶按市價、其他物品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儘速向警方報案。 ※現金、有價證券、骨董藝術品、機動車輛不賠。 ※存放在露天、未全部關閉建築內的物品遭竊盜者不賠。5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民事抗辯費用也給付,和解須經保險公司同意。 ※所有、使用或管理車輛、飛機、船舶或槍枝所致者不賠。 ※對直系親屬、家屬、受僱人或同行親友的責任不賠。 ※租借或代人管理的財物受損不賠,但旅館飯店及其房間內物品仍給付。 ※無自負額。100萬
優選型 0萬
5天$784
去投保 →
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萬
食物中毒海外旅行期間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與至少一位同行者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腸胃炎症狀;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5,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6,000元
班機改降搭乘的飛機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每次旅行限1次。6,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15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15萬
水陸交通延誤海外旅行期間預定搭乘的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因天氣惡劣、機械故障、天災、劫持或罷工延誤4小時以上,給付保險金額;同一出發地限1次,保險期間內限2次。 ※郵輪、纜車、遊樂區巴士、風景區遊湖船艇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投保時已發生罷工或工運活動、自身原因未搭乘,或未搭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者不賠。3,000元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搭乘的飛機遭劫持,給付保險金額。10萬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 (喪葬費用)0萬
意外失能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15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已由其他救援服務負擔的費用,只賠超過的部分。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150萬為限: ・搜索救助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另有分項上限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另有分項上限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150萬
海外急難救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只限救護車或定期班機;轉送回國限定期班機。各以美金6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撥24小時專線通報,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自行處理後才申請者不提供。 ※使用服務前90日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傷病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救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各有上限,詳見服務辦法: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中國信託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中信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中信負擔。美金6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須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紙幣、硬幣、支票、匯票或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5,000元
竊盜損失海外旅行期間財物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同一事故已領行李損失保險金者不賠。 ※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旅行文件、交通票證、珠寶等不賠。6,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搶奪,掛失止付前36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遭竊盜、搶奪須立即報警;自行遺失免報案。 ※未辦掛失止付、經本人同意預借的現金不賠。 ※配偶、家屬、同住者、受僱人或代理人等冒用不賠,但已提告者仍給付。5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保單上載明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裝修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金銀珠寶及鐘錶按市價、其他物品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儘速向警方報案。 ※現金、有價證券、骨董藝術品、機動車輛不賠。 ※存放在露天、未全部關閉建築內的物品遭竊盜者不賠。5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民事抗辯費用也給付,和解須經保險公司同意。 ※所有、使用或管理車輛、飛機、船舶或槍枝所致者不賠。 ※對直系親屬、家屬、受僱人或同行親友的責任不賠。 ※租借或代人管理的財物受損不賠,但旅館飯店及其房間內物品仍給付。 ※無自負額。200萬
樂遊型 0萬
5天$889
去投保 →
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限額依就醫地區提高:美國、加拿大、歐洲為2.5倍;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為1.5倍。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萬
食物中毒海外旅行期間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食物中毒定義:須與至少一位同行者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腸胃炎症狀;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5,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6,000元
班機改降搭乘的飛機起飛後改降非原定機場(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每次旅行限1次。6,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15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15萬
水陸交通延誤海外旅行期間預定搭乘的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因天氣惡劣、機械故障、天災、劫持或罷工延誤4小時以上,給付保險金額;同一出發地限1次,保險期間內限2次。 ※郵輪、纜車、遊樂區巴士、風景區遊湖船艇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投保時已發生罷工或工運活動、自身原因未搭乘,或未搭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者不賠。1,000元
劫機慰問海外旅行期間搭乘的飛機遭劫持,給付保險金額。10萬
票券活動取消出境前預購的海外表演、遊樂場或滑雪場票券,因主辦單位取消或業者關閉場所而無法使用,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票券遺失、例行保養或公休、免費票、月票季票年票不賠。2,000元
租車事故慰問海外旅行期間本人駕駛或搭乘向合法業者租賃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 ※汽車:指9人座以下、四輪以上的車輛,不含機車。 ※無有效國際或當地駕照者不賠。 ※競速飆車、駕駛沙灘車、超載不賠。3,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 (喪葬費用)0萬
意外失能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15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已由其他救援服務負擔的費用,只賠超過的部分。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150萬為限: ・搜索救助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另有分項上限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另有分項上限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150萬
海外急難救助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及主治醫師判定當地醫療不足須轉院時,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只限救護車或定期班機;轉送回國限定期班機。各以美金6萬元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須事先撥24小時專線通報,由救援服務公司安排;自行處理後才申請者不提供。 ※使用服務前90日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傷病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海外急難救助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各有上限,詳見服務辦法: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親友前往探視 ・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未成年子女返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中國信託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中信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中信負擔。美金6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現金竊盜海外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或放在旅館房間的現金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須向當地警方報案。 ※現金:指紙幣、硬幣、支票、匯票或旅行支票。 ※旅館房間未鎖妥所致的損失不賠。5,000元
竊盜損失海外旅行期間財物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損失時,給付保險金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同一事故已領行李損失保險金者不賠。 ※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旅行文件、交通票證、珠寶等不賠。6,000元
信用卡盜用海外旅行期間信用卡遺失或遭竊盜、搶奪,掛失止付前36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遭竊盜、搶奪須立即報警;自行遺失免報案。 ※未辦掛失止付、經本人同意預借的現金不賠。 ※配偶、家屬、同住者、受僱人或代理人等冒用不賠,但已提告者仍給付。5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海外旅行期間,台灣保單上載明的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裝修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金銀珠寶及鐘錶按市價、其他物品按實際現金價值給付。須儘速向警方報案。 ※現金、有價證券、骨董藝術品、機動車輛不賠。 ※存放在露天、未全部關閉建築內的物品遭竊盜者不賠。5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海外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的民事抗辯費用也給付,和解須經保險公司同意。 ※所有、使用或管理車輛、飛機、船舶或槍枝所致者不賠。 ※對直系親屬、家屬、受僱人或同行親友的責任不賠。 ※租借或代人管理的財物受損不賠,但旅館飯店及其房間內物品仍給付。 ※無自負額。200萬

看其他保險公司、主題 ↓

投保條件及注意事項

國外旅遊

保障期間

可承保2~180日。

投保年齡

18足歲~80歲 (申根方案限18足歲~65歲)

額度限制

• 18足歲~65歲:最高投保1,200萬
• 66歲~70歲:最高投保1,000萬
• 71歲~75歲:最高投保500萬
• 76歲~80歲:最高投保300萬

國外旅遊(多人/非網投)

保障期間

可承保1~180日。

投保年齡

保額規定請見下方說明

額度限制

• 0歲~未滿15足歲:最高投保69萬 (產壽險合計)
• 15足歲~65歲:最高投保1,500萬
• 66歲~70歲:最高投保1,000萬
• 71歲~75歲:最高投保500萬
• 76歲~80歲:最高投保300萬
• 81歲~85歲:最高投保200萬
• 86歲以上:婉謝承保

注意事項

➜ 填寫要保書資訊後,我們將盡快email給您正式要保書,您將需要列印正式要保書,並請要保人、被保險人親自簽名。
➜ 最晚需於出發前1個工作天投保。

中國信託產物旅遊險好嗎?

中國信託產物(中信產)的旅遊險保費相對親民、CP值高,對於看展、自駕租車場景有額外提供方案選擇。

  • 保費平實但保障不減
    從入門到高階方案齊備,可升級尊榮型享「特定活動取消慰問金」,租車型再享「租車事故慰問金保險 (駕駛與乘客都適用)」!
  • 簽名投保方案:醫療更高、全家大小皆可保!
    這個方式可多人投保,不僅醫療保額更高,特定地區再享增額(日韓紐澳1.5倍 / 美加歐2.5倍)。未滿15歲可投保醫療最高50萬、歐洲申根地區最高150萬,提供無喪葬費方案、不怕被喪葬限額額度卡住 (非網路投保,需親簽要保書)

人在國外出狀況,4個管道可以求救

一般的急難救助專線就是一支電話號碼,有的還要你自己吸收國際通話費。中信產提供了4種方式:

  • 電話 +886-2-2370-6099,斷網的時候靠它。
  • LINE官方帳號 搜尋pgassist加入,用打字的就行。
  • 網路電話 從官網的連結撥出去,不用SIM卡,也不會產生國際電話費。
  • Email 信箱是ctbc-oea@pgassist.me,需要傳送文件或想留下書面紀錄時最合適。

除了第一項,其餘三種都靠網路運作,當地網卡、eSIM、旅館的WiFi,漫遊費用的顧慮少了一大半。用中文一句一句把事情交代清楚,對英文沒把握的人來說輕鬆很多。這幾組聯絡方式建議出發前就存進手機。

網投海外方案:照旅遊型態挑就對了

網路投保適合18到80歲、幫自己保(要保人本人得有信用卡),流程快,最快一小時生效。海外方案分四型,旅平險的核心其實都一樣——意外身故500萬、意外醫療50萬、海外突發疾病40萬(含法定傳染病),差別在不便險的有無、高低,還有各自加掛的特色:

方案 特色
基本型 只有旅平+醫療,無不便險
超值型 補上基本的不便險
尊榮型 多一項特定活動取消慰問金
租車型 多一項租車事故慰問金

「租車型」「特定活動慰問金」保的是什麼?別會錯意

中信這兩個特色名字聽起來很實用,但內容要看清楚。 「特定活動取消慰問金」是定額給付(樂遊型為2,000元),適合先買好展演、樂園、滑雪場票券的人。

比較要提醒的是 「租車事故慰問金」。它一樣是定額(樂遊型3,000元),駕駛和乘客都適用,但說到底是「慰問」性質——這筆錢不等於租車的車體險,不會幫你賠租來的車撞壞、刮傷的維修費。真的要保障租來那台車的損壞或失竊,得靠租車公司的CDW/LDW,或另外買專門的租車險,別把「租車型」當成車損全包了。

想要更高醫療、全家一起保:簽名(多人)投保

如果要幫家人一起保,或想把醫療額度拉高,就走簽名投保。它能幫0到85歲的家人保,醫療基本盤更高,特定地區還會增額——美、加、歐2.5倍,紐、澳、日、韓1.5倍,去這些地方等於享有更高的額度。缺點是它不是網投,要列印要保書、每個人親自簽名,作業得留至少一個工作天,最好早點辦。

成人的海外多人方案同樣分三型:

方案 特色
加值型 不便險屬中高階,門檻最低但項目沒少
優選型 不便險做到最高規格,責任險等其他項目也一併拉高
樂遊型 優選型全套,再加特定活動取消慰問金定額2,000元、租車事故慰問金定額3,000元

能幫小孩保是亮點之一。未滿15歲的兒童有「無身故給付」的方案,醫療最高能保到50萬,在市售兒童旅平險裡算高的。它特別適合一種情況:小孩名下已經有保單,擔心意外身故累計超過法定的69萬上限而保不進去——選無身故的方案就能把醫療額度補滿,不被那條限制卡住。

只是國內走走:國旅基本型超便宜

如果這趟只在台灣島內跑,中信也有國旅基本型,5天保費只要210元,意外身故500萬、意外醫療1萬,而且搭乘大眾運輸時保障增額20%,對搭高鐵、台鐵、客運自助旅行的人很夠用。要留意國旅方案沒有海外突發疾病和不便險,定位就是便宜、補意外。

那,中信產旅遊險要怎麼買

你的情況 建議方向
預算有限、只要基本醫療 海外基本型或超值型
想把不便險顧滿 海外尊榮型
出國要自駕租車 租車型(建議要記得投保當地租車險)
全家一起、想要高醫療 簽名多人投保
要去歐洲、需要申根證明 申根方案
只在國內旅遊 國旅基本型

中信產旅遊險的賣點是保費實在、方案照旅遊型態分得很細。只有一件事別搞混:「租車型」加的是慰問金,不是車損險,建議另外向租車公司投保租車險,以轉嫁真正的大風險。

❓ 常見問題

中信旅平險的海外急難救助要怎麼聯絡?

中信提供24小時海外急難救助,一共有4種聯絡方式:

  • 電話:撥打 +886-2-2370-6099
  • LINE官方帳號:加入 pgassist 官方帳號
  • 網路電話:點官網連結用網路通話
  • Email:寄到 ctbc-oea@pgassist.me

建議出國前先把這幾個方式存進手機,真的遇到狀況才能第一時間聯絡上。

打海外急難救助電話,要自己付國際話費嗎?

電話(+886-2-2370-6099)是國外直撥付費專線,撥打會產生國際話費。不過中信另外提供LINE、網路電話、Email這3種走網路的管道,只要有當地網卡、eSIM或飯店WiFi就能用,完全免國際話費。多數同業的急難救助只有電話,這點是中信比較貼心的地方。

中信的醫療轉送可以搭醫療專機嗎?

不行。中信海外急難救助的緊急醫療轉送,只安排道路救護車或航空定期班機;轉送回國只搭航空定期班機,各以美金6萬元為限。須事先撥24小時專線通報,由中信委任的服務機構安排;自己先處理的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