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產物 旅遊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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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含法傳」方案

D方案 1,200萬已是最低保額
5天$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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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2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2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4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6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返回台灣繼續住院出院後再次住院不賠。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6萬
食物中毒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 ※食物中毒定義:須兩人以上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症狀並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5,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6,000元
班機改降搭乘定期航班起飛後因天氣或機械故障改降非原定機場(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6,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10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10萬
水陸交通延誤預定搭乘的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因天候、機械故障、天災、劫持或罷工延誤4小時以上,給付保險金額;同一場站限1次,保險期間內限2次。 ※郵輪、纜車、遊樂區巴士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投保時已宣布罷工不賠。6,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1200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120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意外事故引起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及移送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20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200萬為限: ・搜索救助及移送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上限25萬元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每次事故上限5萬元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200萬
SOS緊急救援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富邦產物授權,由國際SOS安排空中或地面運輸及轉送途中醫療照顧,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費用以每次事故美金6萬元為限(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超過部分自付。 ※須立即通知國際SOS;已先入院者須於3日內通知。 ※使用服務前6個月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既存病況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SOS緊急救援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每次事故合計上限美金6萬元,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但相關費用須自付: ・親友探視及住宿 ・親友處理後事及住宿 ・未滿二十足歲隨行子女返國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富邦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富邦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富邦負擔。美金6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手機竊盜保險期間內本人手機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滅失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1次。須有警方刑事報案證明。 ※實際價值低於保險金額時,按實際價值給付。 ※保單有約定自負額比例時,每次事故須先扣除自負額。 ※遺失不賠。3,000元
信用卡盜用保險期間內在海外信用卡遭竊盜、強盜、搶奪,掛失止付前36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遭竊盜、強盜、搶奪須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未辦掛失止付不賠。 ※不明原因遺失不賠。 ※配偶、家屬、同住者、受僱人或代理人等冒用不賠,但已提告者仍給付。3萬
信用卡購物保障在海外以本人信用卡購買的物品,購買日起10日內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毀損滅失,按當時實際價值給付。須向警方報案。無人看管或運送途中的損失不賠。 ※珠寶首飾、古玩、藝術品、皮草、現金票券、消耗品等不賠。5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保險期間內,住居所遭竊盜,建築物毀損或屋內物品毀損滅失時,每次事故給付保險金額。須立即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存放在露天、未全部關閉建築內的物品遭竊盜者不賠。 ※無法證明確係竊盜所致者不賠。 ※配偶、家屬、受僱人或同居人縱容、串通所致者不賠。2萬
火災臨時住宿保險期間內,住居所因火災、閃電雷擊或爆炸毀損滅失時,每次事故給付保險金額,作為臨時住宿補償。須在知悉5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颱風、暴風、洪水、冰雹等所致者不賠。3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自負額2,500元)保險期間內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被害人的急救費用及律師、訴訟、和解等法律費用也給付。 ※所有、使用或管理飛機、直昇機、船舶、車輛或槍枝所致者不賠。 ※租借或代人保管的財物受損、對同行親友的責任,以及受僱人執行職務中體傷或死亡的責任不賠。 ※旅館房間及其內物品受損仍給付。 ※每次事故自負額2,500元。100萬
C方案 600萬
5天$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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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6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48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9,6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2.4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2.4萬
食物中毒5,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6,000元
班機改降5,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6萬
旅程更改 (限額)6萬
水陸交通延誤3,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600萬
意外失能60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意外事故引起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及移送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10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100萬為限: ・搜索救助及移送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上限25萬元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每次事故上限5萬元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100萬
SOS緊急救援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富邦產物授權,由國際SOS安排空中或地面運輸及轉送途中醫療照顧,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費用以每次事故美金3萬元為限(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超過部分自付。 ※須立即通知國際SOS;已先入院者須於3日內通知。 ※使用服務前6個月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既存病況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SOS緊急救援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每次事故合計上限美金3萬元,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但相關費用須自付: ・親友探視及住宿 ・親友處理後事及住宿 ・未滿二十足歲隨行子女返國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富邦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富邦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富邦負擔。美金3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3,000元
手機竊盜1,000元
信用卡盜用1萬
信用卡購物保障1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1萬
火災臨時住宿1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自負額2,500元)100萬
B方案 600萬
5天$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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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6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48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9,6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2.4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2.4萬
食物中毒3,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3,000元
班機改降3,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3,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3萬
旅程更改 (限額)3萬
水陸交通延誤1,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600萬
意外失能60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意外事故引起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及移送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5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50萬為限: ・搜索救助及移送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上限25萬元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每次事故上限5萬元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50萬
SOS緊急救援 (加值服務)美金3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5,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3,000元
手機竊盜1,000元
家中留守
-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自負額2,500元)50萬
A方案 600萬
5天$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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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6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48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9,6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2.4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2.4萬
食物中毒3,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1,000元
班機改降3,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1,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1萬
旅程更改 (限額)1萬
水陸交通延誤1,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600萬
意外失能600萬
緊急救援費用50萬
SOS緊急救援 (加值服務)美金3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2,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1,000元
手機竊盜1,000元
家中留守
-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自負額2,500元)50萬
PRODUCT

海外「不含法傳」方案

S~XL對應上方A~D,只差海外突發疾病不含法定傳染病,也不能加購「特定票券取消補償」。

5天$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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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不含法傳
意外傷害醫療6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48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9,6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2.4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2.4萬
食物中毒5,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6,000元
班機改降5,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6萬
旅程更改 (限額)6萬
水陸交通延誤3,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600萬
意外失能60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意外事故引起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及移送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10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100萬為限: ・搜索救助及移送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上限25萬元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每次事故上限5萬元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100萬
SOS緊急救援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富邦產物授權,由國際SOS安排空中或地面運輸及轉送途中醫療照顧,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費用以每次事故美金3萬元為限(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超過部分自付。 ※須立即通知國際SOS;已先入院者須於3日內通知。 ※使用服務前6個月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既存病況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SOS緊急救援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每次事故合計上限美金3萬元,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但相關費用須自付: ・親友探視及住宿 ・親友處理後事及住宿 ・未滿二十足歲隨行子女返國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富邦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富邦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富邦負擔。美金3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3,000元
手機竊盜1,000元
信用卡盜用1萬
信用卡購物保障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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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竊盜1萬
火災臨時住宿1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自負額2,500元)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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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方案(未滿7歲適用)

父母可幫未滿7歲子女網路投保兒童方案:E方案含法定傳染病、XS方案不含。兒童方案的身故保額固定69萬,如果小孩已有其他含身故給付的保單,喪葬費用合計會超過69萬的限額而無法投保,請改看無身故給付方案;要幫7歲~未滿15歲小朋友投保,請看兒童旅遊險。

E方案 69萬
5天$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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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實支實付醫療費用。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有健保給付時,給付扣除健保給付後的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實支實付。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返回台灣繼續住院出院後再次住院不賠。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00元
食物中毒因食物中毒在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給付保險金額。 ※食物中毒定義:須兩人以上吃相同食物出現相似症狀並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細菌性毒素或急性化學性中毒一人也算。3,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搭乘的定期航班延誤、取消或轉機失接,實際出發較預定晚4小時以上,每滿4小時給付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保險金額的2倍,保險期間內限2次。投保時已發布颱風警報或已宣布罷工、自身原因未搭機不賠。3,000元
班機改降搭乘定期航班起飛後因天氣或機械故障改降非原定機場(返回起飛機場不算),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3,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隨行託運的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到,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返回台灣或回到住居所時的行李延誤不賠。3,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出發前20日內,因下列事故須取消全部旅程,實支實付無法退回的團費、交通、住宿與票券費用: ・本人或近親(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病危 ・須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在台灣出庭作證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班次取消或延誤24小時以上 ・目的地暴動 ・台灣住家因火災、天災受損,且損失超過25萬元3萬
旅程更改 (限額)海外旅行期間因下列事故須更改行程,實支實付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 ・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員工或機場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當地戰爭、暴動或天災 ・近親(居住在台灣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身故或病危 ・旅行文件(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被竊、被搶或遺失 ・搭乘的汽車(含自駕)、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或火災 ※最高給付金額為原預定交通、每日住宿費用各自的120%。 ※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時,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以2,000元為限。 ※台灣境內的交通及住宿費用不賠。3萬
水陸交通延誤預定搭乘的水上或陸上公共交通工具因天候、機械故障、天災、劫持或罷工延誤4小時以上,給付保險金額;同一場站限1次,保險期間內限2次。 ※郵輪、纜車、遊樂區巴士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投保時已宣布罷工不賠。1,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 (喪葬費用)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身故,依法給付喪葬費用;超過180日須能證明與事故有因果關係。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喪葬費用各家合計以69萬元為限。69萬
意外失能旅途中因意外受傷,於180日內造成條款失能表所列程度,依失能等級比例(5%~100%)乘以保險金額給付;同一事故多項失能、保險期間內多次事故累計,以及同一事故失能後又身故,合計都以保險金額為限。 ※意外:指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69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意外事故引起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及移送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5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50萬為限: ・搜索救助及移送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上限25萬元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每次事故上限5萬元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50萬
SOS緊急救援 (加值服務)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經富邦產物授權,由國際SOS安排空中或地面運輸及轉送途中醫療照顧,送往最近的適當醫院,費用以每次事故美金3萬元為限(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超過部分自付。 ※須立即通知國際SOS;已先入院者須於3日內通知。 ※使用服務前6個月內曾住院、診斷或治療的既存病況所致者不提供。 ※每次海外停留連續超過180日者不適用。 *SOS緊急救援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每次事故合計上限美金3萬元,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醫療轉送 ・緊急轉送回國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可協助安排以下項目,但相關費用須自付: ・親友探視及住宿 ・親友處理後事及住宿 ・未滿二十足歲隨行子女返國 ※其他服務項目詳見服務辦法。 * ※本服務為富邦產物附加服務(非保險契約條款),富邦保留隨時調整或終止權利;服務過程產生之實際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負或於上限內由富邦負擔。美金3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遭竊盜、強盜、搶奪,或託運行李因交通業者處理失當遺失,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遭竊須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現金、證件、手機、珠寶不賠。5,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海外旅行期間,本次旅程使用的護照、簽證等旅行文件被搶、被竊或遺失而須重新申辦時,給付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內限2次。 ※須在事故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3,000元
家中留守
-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自負額2,500元)保險期間內造成他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給付;被害人的急救費用及律師、訴訟、和解等法律費用也給付。 ※所有、使用或管理飛機、直昇機、船舶、車輛或槍枝所致者不賠。 ※租借或代人保管的財物受損、對同行親友的責任,以及受僱人執行職務中體傷或死亡的責任不賠。 ※旅館房間及其內物品受損仍給付。 ※每次事故自負額2,500元。50萬
XS方案 69萬
5天$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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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不含法傳
意外傷害醫療5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須住院,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5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門診,實支實付門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1,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在海外因突發疾病看急診,實支實付急診醫療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返回台灣前1日內出院,且返回台灣後1日內因同一疾病繼續住院,實支實付返回台灣後的住院費用。本方案不含法定傳染病。 ※突發疾病:指保險生效前180日內未曾就該病診療。 ※返回台灣繼續住院出院後再次住院不賠。 ※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之治療情形,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及評估是否為一般醫療常規行為,審核其醫療必要性。*2,500元
食物中毒3,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3,000元
班機改降3,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3,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3萬
旅程更改 (限額)3萬
水陸交通延誤1,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 (喪葬費用)69萬
意外失能69萬
緊急救援費用50萬
SOS緊急救援 (加值服務)美金3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5,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3,000元
家中留守
-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自負額2,500元)50萬
PRODUCT

新快樂旅平卡+

申辦後一張卡可幫全家人投保(含兒童),之後每次出國,出發前1小時都能幫自己和家人投保。申辦要印出要保書簽名,核卡約需5個工作天;5個工作天內要出發,請看「多人投保商品」。

新快樂旅平卡+ 計畫二 · 500萬
5天$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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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1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2.5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2.5萬
食物中毒6,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6,000元
班機改降6,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6萬
旅程更改 (限額)6萬
水陸交通延誤1,000元
票券活動取消1,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500萬
意外失能500萬
緊急救援費用200萬
SOS緊急救援 (加值服務)美金3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3,000元
信用卡盜用保險期間內在海外信用卡遭竊盜、強盜、搶奪,掛失止付前36小時內被盜刷的損失及掛失、重置費用,扣除發卡機構負擔部分後給付。 ※遭竊盜、強盜、搶奪須向警方報案並取得證明。 ※未辦掛失止付不賠。 ※不明原因遺失不賠。 ※配偶、家屬、同住者、受僱人或代理人等冒用不賠,但已提告者仍給付。1萬
信用卡購物保障在海外以本人信用卡購買的物品,購買日起10日內遭竊盜、強盜、搶奪而毀損滅失,按當時實際價值給付。須向警方報案。無人看管或運送途中的損失不賠。 ※珠寶首飾、古玩、藝術品、皮草、現金票券、消耗品等不賠。1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2萬
火災臨時住宿3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自負額2,500元)100萬
新快樂旅平卡+ 計畫三 · 500萬
5天$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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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1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1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3萬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7.5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7.5萬
食物中毒6,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6,000元
班機改降7,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6,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6萬
旅程更改 (限額)6萬
水陸交通延誤3,000元
票券活動取消3,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500萬
意外失能500萬
緊急救援費用300萬
SOS緊急救援 (加值服務)美金6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6,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3,000元
手機竊盜2,000元
信用卡盜用3萬
信用卡購物保障5萬
家中留守
居家竊盜2萬
火災臨時住宿3萬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自負額2,500元)100萬
5天$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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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
意外傷害醫療2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2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4,000元
海外突發疾病 (急診)1萬
海外突發疾病 (返國繼續住院)1萬
食物中毒5,000元
行程異動
班機延誤 (定額-累進)3,000元
班機改降3,000元
行李延誤 (定額)3,000元
旅程取消 (限額)5萬
旅程更改 (限額)5萬
水陸交通延誤1,000元
票券活動取消1,000元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0萬
意外失能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意外事故引起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或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及移送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10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100萬為限: ・搜索救助及移送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上限25萬元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每次事故上限5萬元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100萬
SOS緊急救援 (加值服務)美金3萬
個人財物
行李損失 (定額)3,000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3,000元
家中留守
-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自負額2,500元)100萬
PRODUCT

一年期,遊學/留學/打工度假適用

保障一整年、可在海外續保,適合遊學、留學、打工度假。

一期逐夢 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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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受傷*不含法傳
意外傷害醫療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住院)*50萬
海外突發疾病 (門診)*2,500元
食物中毒5,000元
顏面傷害整型費用50萬
行程異動
行李延誤 (限額)1萬
劫持事故補償3萬
行程延誤補償 (定額)2,000元
行程延誤補償 (限額)1萬
重大意外
意外身故500萬
完全失能500萬
特定燒燙傷50萬
緊急救援費用在海外因意外受傷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7日以上時,實支實付將被保險人轉送回台灣住居所的費用;因意外或突發疾病身故,或搭乘的飛機、船舶遇難、登山而行蹤不明、意外失蹤且已開始搜救時,實支實付搜索救助、移送及遺體運送費用;此額度與其他救援項目共用,合計以50萬為限,超過部分自付。 ※已由其他救援服務負擔的費用,只賠超過的部分。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以下各項共用同一額度,合計以50萬為限: ・搜索救助及移送 ・親友前往處理之交通、住宿與餐飲:限3人,住宿餐飲限14日 ・移送遺體或被保險人回台灣住居所 ・安排子女返國 ・當地喪葬:上限25萬元 ・國際電話費及住院日用品:每次事故上限5萬元 ・因住院變更旅程費用 ※其他分項的給付條件詳見保單條款。50萬
SOS緊急救援 (加值服務)美金3萬
個人財物
行李、交通票證及旅行文件損失 (限額)2.5萬
信用卡盜用3萬
家中留守
-
意外闖禍
旅行責任 (自負額2,500元)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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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條件及注意事項

國外旅遊不便險

保障期間

國外旅遊可承保2~180日,最早可於出發前90天投保,最晚可於出發前1小時投保。

投保年齡

✔︎ 未滿7歲 (由父母幫其網路投保)
✔︎ 18歲~80歲 (保額規定請見下方說明)

額度限制

未滿7歲:69萬 (方案E或XS)
滿18歲~未滿20歲:200~500萬 (不適用方案C/D 或 L/XL/XXL)
滿20歲~未滿70歲:200~1200萬
滿70歲~未滿75歲:200~500萬 (不適用方案C/D 或 L/XL/XXL)
滿75歲~未滿80歲:200~300萬 (不適用方案C/D 或 L/XL/XXL)

注意事項

若前往申根地區國家且需要"申根憑證":
請投保【D方案】並勾選需要"英文投保證明",填寫英文姓名與護照資訊,將隨保單寄送"申根憑證"及"英文投保證明"。

D方案(含法傳)、XXL方案(申根)

  • 勾選需要"英文投保證明",填寫英文姓名與護照資訊後,將隨保單寄送"申根憑證"及"英文投保證明"
新快樂旅平卡+

保障期間

卡片無期限,銷售方案以旅遊小管家網頁內容為準。

投保年齡

辦卡人限年滿18足歲者,可將0~85歲家人列於要保名冊上,經其簽名同意。

一期逐夢

保障期間

一年期

投保年齡

新保:15 足歲∼ 70 歲
續保:70 歲

注意事項

本商品提供海外完整一年保障無海外停留期間限制。

富邦產物旅遊險好嗎?

  • 醫療保障延伸至返國住院
    富邦產物提供海外突發疾病含/不含法定傳染病兩種方案,門診額度為住院的2%、急診額度為住院的5%,較一般市售方案高 (約只有1%),並且延伸保障返國繼續住院之醫療費用。
  • 提供豐富不便險及綜合保障
    不僅涵蓋班機延誤,若因天氣惡劣、機械故障等因素,導致水陸公共交通工具 (如新幹線、小三通)延誤或停駛時提供補償;遇班機改降其他機場亦有保障。
  • 出國前已先買好活動或樂園門票?
    含法傳的 A~E 方案可加購「特定票券取消補償」。若遇主辦單位取消賽事/表演,或遊樂場、滑雪場公告關閉,造成票券無法使用,可補償2仟元。
  • 贈送SOS緊急救援服務
    投保就能享有完善的緊急救援服務,包含緊急醫療轉送、緊急轉送回國、代轉住院醫療費、代墊住院醫療費(赴日本、韓國、泰國、歐洲申根國家,且投保醫療加值型或申根計畫適用)。

與華航合作,提供班機延誤快速理賠

富邦產險與華航配合,提供「尊榮快捷理賠」,只需要在投保提供護照號碼,並同意產險公司於班機延誤時(不含班機取消),向華航取得登機資訊。屆時不用自己聯絡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主動通知,只要輸入銀行帳號資料就可以理賠!

旅遊小管家,一站式自助服務

富邦產險提供「旅遊小管家」,不論是要資料變更、快捷理賠、尋求緊急協助,都有清楚易懂的指引。像是延長保期、申請英文/申根證明等也可以線上自助完成、免等待。

SOS緊急救援服務

投保富邦產險旅遊險前往海外旅遊,出境天數不超過連續180天者,可享有以下「緊急救援服務」:

  • 醫療協助 旅遊保健電話諮詢、醫療服務機構之推薦、安排預約當地醫師看診、安排住院、醫療轉送或轉送回國前之病況觀察、醫療傳譯服務、遞送必要醫療器材與藥物、緊急醫療轉送、緊急轉送回國、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安排親友探視及住宿、安排親友處理後事及住宿、代轉住院醫療費用及保證金、代墊住院醫療費用及保證金(日本、韓國、泰國、歐洲申根國家且投保醫療加值型或申根計畫適用)、安排未滿二十足歲隨行子女返國、安排配偶返國、出院後療養
  • 旅遊協助 接種及簽證資訊之提供、通譯服務之推薦及秘書介紹、遺失行李之協尋、遺失護照之協助、重要旅遊文件的補發與遞送、行前資訊、緊急傳譯服務、使領館資訊、緊急資訊或文件傳送、安排簽證延期、代訂機位、國外租車、旅館安排服務
  • 法律協助 法律服務之推薦、安排預約律師、保釋金之代轉

更多「富邦產險常見問題 」

❓ 常見問題

班機延誤怎麼理賠?有什麼限制?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預定搭乘之定期航班發生延誤,致實際出發時間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四小時以上】者,依約定金額給付保險金。

班機延誤四個小時計算方式:自預定搭乘班機之預定出發之時起,至實際出發之時或第一班替代班機實際出發之時止,若為同一事故時班機延誤、班機取消、班機失接之期間得合併計算。

保險期間內以給付二次為限。下列情形視為同一事故,以給付一次為限:

  1. 去程於同一機場所發生之班機延誤或班機取消。
  2. 回程於同一機場所發生之班機延誤或班機取消。
  3. 因班機延誤或班機取消所致轉接班機失接。

更多說明請見 旅行不便險相關說明

颱風發生後才投保,班機因颱風取消能理賠嗎?

不能。倘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時,中華民國政府氣象機構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時,則該張保單因該颱風導致的班機延誤或取消將無法賠付。

更多說明請見 旅行不便險相關說明

旅程更改保哪些?怎麼理賠?

「旅程更改保險」的承保事故有:

  1. 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或機場之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2. 被保險人在海外所處地點或預定前往地點發生戰爭、暴動、民眾騷擾或 天災。
  3. 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被保險人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死亡或病危。
  4. 本次旅程所使用之旅行文件被強盜、搶奪、竊盜或遺失。
  5. 因搭乘之汽車(含自行駕駛)、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火災所致之意外事故。

賠付內容為: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承保事故致必須更改其預定旅程因而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所增加之費用僅限於被保險人本人之費用,如費用單據中包含他人之費用且無法拆分者,相關費用應依人數比例計算;保險期間內賠付金額之加總以保險契約所載保險金額為限。

理賠金額之計算方式,依費用類型分述如下:

  1. 新增之住宿費:以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住宿的住宿費用單據(例如飯店收據、發票)所載金額作為原預定住宿費基準,並額外增加20%作為滯留期間每日的理賠上限。
  2. 新增之機票費:以實際另行購買返程機票所支出之費用,扣除原訂機票已獲得退還之金額後計算損失;惟理賠金額仍以原返程機票預定費用增加20%為上限。
  3. 新增之交通費:若原已預定機場接送或相關票證者,以原預定費用增加20%為理賠上限;若無原預定之機場接送費用或交通票證可供計算,則因滯留所額外產生之必要交通費用,最高以新臺幣2,000元為賠付上限。

例如因所處A地發生暴風雪以致無法前往B地,於A地滯留一日的住宿費(不含伙食費),「旅程更改保險」可理賠,理賠金額會根據B地住宿的預定費用及業者退費計算,範例請見下方說明文件。

更多說明請見 旅行不便險相關說明

班機因颱風、戰爭等事故取消而滯留海外,額外的住宿、機票、交通費能理賠嗎?

可以。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颱風等天災,或因戰爭致當地領空關閉,造成原訂返程航班取消而滯留當地,其因此額外支出之住宿費、機票費及交通費用,可以申請「旅程更改保險」理賠。

理賠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1. 新增之住宿費:以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住宿的住宿費用單據(例如飯店收據、發票)所載金額作為原預定住宿費基準,並額外增加20%作為滯留期間每日的理賠上限。
  2. 新增之機票費:以實際另行購買返程機票所支出之費用,扣除原訂機票已獲得退還之金額後計算損失;惟理賠金額仍以原返程機票預定費用增加20%為上限。
  3. 新增之交通費:若原已預定機場接送或相關票證者,以原預定機場接送費用增加20%作為理賠上限;若無原預定之機場接送費用或交通票證可供計算,則因滯留期間額外產生之必要交通費用,最高以新臺幣2,000元為賠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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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因颱風預防性取消航班,提前返國的改票費用能理賠嗎?

可以。被保險人因颱風事故,已接獲航空公司「預防性取消航班」之通知,若因此決定提前返國,其產生的「改票費用」可以申請理賠。

實際理賠金額之計算,須以事後支出的新票價,扣除原訂機票已獲得退還之金額後計算損失;惟理賠金額仍以原返程機票預定費用增加20%為上限。

此狀況適用「旅程更改」與「旅程縮短」之概念,旨在因應天災協助客戶調整行程,並依據保單條款計算實際損失。

更多說明請見 旅行不便險相關說明

行李延誤隔天才送達能否理賠?返國的情形呢?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其隨行託運並取得託運行李領取單之個人行李因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處理失當,致其在抵達目的地六小時後仍未領得時,依約定金額給付保險金。

因此:

  • 抵達旅遊國家未領得行李,航空公司於次日(超過6小時)才送抵被保險人住宿的飯店時,可以賠付。

但下列情形不能理賠:

  • 返抵桃園機場後沒有領到行李,航空公司於隔天送到家中,由於返國之行李延誤為特別不保事項,故無法賠付。
  • 因出發機場的航班延誤致失接轉接班機,於轉機國家滯留住宿一日,不能提領行李故採購了日用品及衣物的情形,因轉機地並非旅遊目的地,故無法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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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被竊或遺失能否理賠?行李箱不理賠?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竊盜、強盜與搶奪致其所擁有且置於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內之個人物品遭受損失,保險公司依約定金額給付保險金。保險期間內以給付二次為限。

因此:

  • 海外旅行時隨身行李被竊或被搶,可以賠付,被保險人應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警政單位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
  • 被保險人交由航空公司託運之隨行行李,延誤後經航空公司通知遺失,也可以賠,須檢附航空公司開立之事故與損失證明。

但如果是行李箱毀損或遺失,很抱歉無法賠付。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為保險契約約定之特別不保物品。保險公司賠償的是被保險人置於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內之個人物品遭受到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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