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給付癌症險是什麼?保什麼?

一次給給付癌症險是可以「當初次確診癌症時,一次性理賠一筆錢」的保單。

當確定罹癌時,保險公司會給付一筆錢,根據診斷書理賠,不需要收據。因為使用上自由度大、最能夠解燃眉之急,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癌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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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癌一次金怎麼賠?範例說明

壽險公司的罹癌一次金大部分會按照「初期、輕度、重度癌症」分成三項保險金,其中重度癌症保險金根據「是否要扣除已領保險金」,分成下面兩種:

給付項目寫法1: 須扣除已領保險金

  • 初次罹患初期癌症: 保險金額 10%
  • 初次罹患輕度癌症: 保險金額 20%
  • 初次罹患重度癌症: 保險金額 100%
    扣除累積已付之保險金,給付後契約終止

👉 情況A: 保額100萬,總共賠100萬

  • 診斷為初期癌症 ➜ 理賠 10萬,契約持續有效
  • 診斷為輕度癌症 ➜ 理賠 20萬,契約持續有效
  • 診斷為重度癌症 ➜ 理賠 70萬,契約終止

👉 情況B: 保額100萬,總共賠100萬

  • 診斷為重度癌症 ➜ 理賠 100萬,契約終止

給付項目寫法2: 各項單獨理賠

  • 初次罹患初期癌症: 保險金額 5%
  • 初次罹患輕度癌症: 保險金額 15%
  • 初次罹患重度癌症: 保險金額 100%
    給付後契約終止

👉 情況A: 保額100萬,總共賠120萬

  • 診斷為初期癌症 ➜ 理賠 5萬,契約持續有效
  • 診斷為輕度癌症 ➜ 理賠 15萬,契約持續有效
  • 診斷為重度癌症 ➜ 理賠 100萬,契約終止

👉 情況B: 保額100萬,總共賠100萬

  • 診斷為重度癌症 ➜ 理賠 100萬,契約終止

產險公司的罹癌一次金則通常按照「原位癌、癌症(非原位癌)」分成兩項保險金。因為原位癌屬於「初期癌症」的一部分,這表示剩下的「非原位癌的初期癌症、輕度癌症、重度癌症」都是領相同的金額,不用等到重度癌症就能領到全額保險金。

初次罹癌的定義?

「初次罹癌」指的是自出生後第一次罹癌,如果癌症保險金分成「初次罹患初期癌症保險金」、「初次罹患輕度癌症保險金」、「初次罹患重度癌症保險金」三筆,則三項一般是分開理賠的。但需注意理賠「初次罹患重度癌症保險金」後保單就會終止,並且一些保單可能會說明,如果同時診斷出超過一種癌症,只能理賠金額較高的那一筆保險金。

一次給付癌症險怎麼保?

以一年期、定期保單為主

一年期、定期癌症險具有低保費、高保障的特性,每年幾千塊就可以買到百萬保額。如果沒有想要還本 (期滿可領回所繳保費),建議可以一年期、定期為主。

建議基本保額100萬以上

在二代健保制度下,前沿的癌症治療方式通常都需要自費。以目前癌症治療的主要項目「新型態放射線治療」、「標靶藥物費用」為例,動輒要數十甚至百萬。

此外,近年癌症逐漸「慢性病化」,罹癌之後的休養期可能面臨收入中斷的問題,也會對家庭經濟造成負擔。而且目前市面上的癌症險,都只針對「初次罹癌」提供保障,曾經罹癌過後要再買癌症險將會十分困難。我們建議癌症險保額至少100萬,以保證第一年有足夠的治療費用。但對一些先進療法來說,百萬可能不太夠,若能保到200~300萬會更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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